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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 砀山县民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7-0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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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坚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业务工作,并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1.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制定了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学习培训计划,以学习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明确了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为主,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为媒介,统一下发了学习笔记本,每周一召开中层股(室)负责人、党员干部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2.抓好制度建设。按照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党性教育十分钟、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工作、谈心谈话、“三会一课”、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星级创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严格实施,一切工作在按照制度办事,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从制度入手,推进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一是集体研究抓经常。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分析会,会前开展调查研究、会上集体分析讨论、会后跟踪落实,理清了与转型发展配套的工作思路,实化了推进工作的有效措施。二是分析研判明方向。针对不同阶段重点工作,既吃透上情定思路,研究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工作切入点;又分析实情定措施,理清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还固化成果定制度,把实践中形成的工作经验用制度固化下来,形成影响力、扩大辐射力。三是分工协作促落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给每位班子成员“压担子”,明确推进方式和完成时限,使大家既有议的责任更要履行担的义务。

3.举办主题活动。一是全面动员。党组研究出台了《砀山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学习形式和组织保障。3月23日上午,召开了民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二是学深悟实。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并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支部在党员自学基础上推行每周半日制集中学习制度。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专题研讨3次;各支部集中学习51次,专题研讨6次(其中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时期等4个专题学习4次、研讨4次),知识测试2次;结合“连心工程”和“党课开讲啦”,党组书记作党史宣讲报告2次,讲党课2次,各支部书记分别讲党课1次,老党员讲党史1次。三是以案示警。印发了《中央巡视安徽省反馈意见砀山县民政局整改方案》和《关于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召开了民政局关于中央巡视整改及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西引思同志做了廉政教育报告。四是红色引领。4月7号组织全局党员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缅怀先烈,重温入党誓词。五是打造亮点。印发了《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围绕“我为企业减负担”8+6+N和“美好砀山我建功”等5个方面主题行动,全力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月份以来,先后开展了“事实无人扶养助学工程”活动、“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百社进百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守护明天”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行动、党员干部“点亮微心愿”圆满行动、“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行动和党史活动走进敬老院等18项专项行动。截至2021年6月底,已梳理57余项办事项目,共受理问题57件,办结56件,办结率达98%。(其中,本月已梳理6余项办事项目,共受理问题6件,办结6件,办结率达100%。)

(二)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1.完成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22346人次,发放资金8362.41万元,其中救助低保贫困户122615人次,发放资金4705.1905万元。6月份人均月补差达到375.836,覆盖率为4.58%。城市低保累计保障25539人次,发放资金1092.09万元。对死亡低保进行全面核查,1-6月份新增低保673户1033人,取消716户1552人。为低保及其他生活困难人员发放春节慰问金5万元。今年1-3月份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复查复核,重点核查家庭成员死亡、户籍迁出等变动情况、家庭成员就业情况、重病人员康复情况和在校生情况,针对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保障对象及金额。低保专项核查期间全县共新增低保对象248户351人,因死亡、家庭经济好转等原因取消低保对象233户350人,变更保障信息356户527人。

2.做好特困供养保障工作。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23289人次(其中分散:17500人次、集中:5789人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486.36万元,其中五保贫困户9298人次,救助资金560.67万元。1-6月份累计新增68人。救助失能失智特困供养人员324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4.92万元。两类人群集中入住92人(其中五保户50人,一级残疾人38人,三户一体4人)。

3.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共保障孤儿2943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339.674万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2695人次,发放监护人劳务补贴16.11万元,其中贫困户救助1030人次发放资金109.75万元,劳务补贴5.94万元。1-6月份累计新增19人。指导各镇(园区)开展孤儿走访,完善系统,提高数据质量。对农村“三留守”人员进行排查,“三留守”系统进行动态调整。

4.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补贴。4月22日开始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业务,使残疾人少跑路,在外地也能办理两项补贴手续。上半年共救助重度残疾人95272人次,累计发放护理补贴571.63万元,其中贫困户53299人次,发放资金319.79万元。救助困难残疾人104945人次,累计发放生活补贴697.32万元,其中贫困户85211人次,发放资金554.12万元。

5.做好临时救助及其他救助资金发放。共救助临时困难家庭230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8.5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8人次(不包括长期滞留人员),长期滞留30人,累计共救助总人次255人次,救助资金支出84.36万元。

(三)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传统管理理念转变为服务理念,并印发了《砀山县民政局联系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方案》,抽调35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一对一联系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筑牢安全生产网,对全县敬老院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强化了各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督促各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手册及相关记录簿,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封闭式管理,督查发现消防设备损毁、冻毁的及时联系进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完成统计全县社会办福利机构基础信息,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及时清理,督促及时登记备案。联合助安消防公司对全县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教育。

我县投资150余万元建设“砀山县智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为全县公办敬老院院民配备了智能手表、紧急呼叫终端等智能硬件终端。老人通过佩戴智能手表,实现在院老人的实时位置跟踪,运动轨迹的管理,同时结合系统电子围栏功能,在老人越界时及时报警提醒。一旦老人需要帮助时,都能快速定位,并第一时间自动报警,为院内老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舒心的生活提供有效的保障。实现老人有紧急求助,可一键呼叫实现紧急求助,系统第一时间自动予以工作人员反馈。整体功能包括一健报警功能、语音播报功能、语音对讲功能,同时支持与第三方平台对接。砀山县砀城镇夕阳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入选安徽省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打造砀山县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通过“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配备智慧产品,智慧养老样板间,为需要帮助的居家老人和残疾人提供专业的服务,包括家政服务、助餐、助浴等,并采取全程GPS定位+后台追踪的方式,保证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着力推进社会事务工作落实。

1.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对殡葬改革工作继续实行火化任务10天一通报一月一督查制度,对遗体火化和公墓入墓落后的镇(园区)相关领导按期调度、约谈。2021年上半年全县共火化遗体2071具,平均火化率为78.98%。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殡改宣传月”活动,各镇(园区)按要求成立相应组织,及时召开推进会,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利用会议、宣传车、横幅、标语及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殡改法规和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10万余份,宣传横幅400余幅,出动宣传车辆200余辆。积极响应市局要求做好殡葬用品市场清理和殡葬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制作殡改宣传录音,在广播电视台循环播放十余天;印刷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张贴到各镇(园区)、村(社区)和人员聚集密集处,在短期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制定了我县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积极创新祭扫方式,各镇(园区)专项负责人协同市场管理等部门,前往销售殡葬用品商家清理塑料花、冥币等祭祀用品,积极引导市民从实物祭祀向精神层面转变,提升文明祭祀整体水平。全县建成14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并已投入使用,把制止骨灰入棺安葬、提倡丧事简办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点进行布置安排,加大各镇(园区)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和使用力度,进一步提高公益性公墓入墓率。

2.持续做好社会治理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砀山县管理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职称相结合的职业化薪酬体系,完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薪酬结构,落实五险一金、带薪年休等基本保障,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吸引力,加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保障。根据《村和社区“两委”干部任前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40名社区后备干部人选联合审查。对“三级联创”人员进行联合审查。将砀山县砀城镇土山社区作为省第三批社区协商示范点。开展了省市民主法制示范村申报工作。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开设了“社会工作心理健康”专题专栏,推送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组织了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者培训、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及读剧品剧活动,聘请县新时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任博杰老师进行了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观看了宿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情景剧《向阳而生》,该剧由我局编剧,获得了宿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情景剧一等奖。

3.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城区部分道路命名工作。今年2月下旬,我局组织召开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座谈会,邀请我县部分地名文化专家参加座谈,对城区20条道路及4个公园命名初步方案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砀山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方案,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地名信息库的补充采集和更新完善,对地名名称不标准、不规范、属性信息不准确等问题进行查缺补漏、核实纠错,使地名信息更加全面、准确。上半年完成本辖区2019-2020年度乡村地名信息更新完善,新录入信息14条。深入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挖掘活动,召集地名专家学者会商、研讨,初步拟定出符合条件的镇、村,并召集相关镇的分管领导和民政办主任进行座谈,明确了申报条件、标准及时间安排,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地名文化挖掘,深入开展红色地名故事征集活动。组织地名专家、党史专家和砀城镇、玄庙镇、程庄镇等镇相关人员编写红色地名故事。目前已报送市局5篇高质量红色地名故事文化宣传作品,并开展红色地名故事“红色的孟楼”视频拍摄制作,传承红色传统,延续红色文脉。

4.完善婚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处已为通过审查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办理结婚登记3451对,离婚登记519对,补发结婚证1196对,补发离婚证118对,办理收养登记2例。

(五)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管理。

一是社会组织登记情况。我县共登记社会组织262家,其中社会团体49家、社会服务机构213家。2021年上半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7家,其中社会服务机构3家、社会团体4家;变更登记17家;社会组织信息备案262家。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配合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单独成立或联合成立党组织,目前,在县委组织部非公委登记在册的156家社会组织有98家成立了党组织,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53家、联合组建党组织45家。三是组织开展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与行政机关脱工作。按照安徽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组《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总结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皖脱钩办〔2021〕1号)文件要求,对全县14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组织社会组织2020年度年检工作。按照社会组织年检要求,需要参加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的有234家,目前正在参加年检的有165家,其中年检合格的52家。五是坚持推进志愿者服务与管理工作开展我县常住人口共76.55万人,全县在中国志愿服务网实名认证志愿者13.87万人,注册比例18%。上半年配合县文明委、县团委等单位,组织开展“学雷锋-新时代实践青年志愿服务公益集市”活动6场次。

(六)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

一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按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全县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2021年2月,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内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开展现场抽查检查,没有发现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鼓励县内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8家行业协会商会免收139家企业会员会费3.83万元。二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按照省、市有关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涉及中介服务的事项。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同等对待。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验资中介服务活动,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县民政局支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园区)民政办工作任务繁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导致工作效率较低,工作完成不够及时。 二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贴,因而如何准确核算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成为关键的环节。一些家庭不愿意披露自己的真实收入,申报时隐瞒不报;一些家庭的种、养业的收入亦难以准确计算,造成救助资金有误差。三是有些群众对低保政策的认识有偏差,一些低保对象认为“低保是一种福利”,不要白不要,经济条件好转后,不能主动申请退出,等靠要思想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实抓牢党的建设。把思想建设摆在抓党建严纪律促发展的首要位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整改问题,深入开展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抓好精准化科学化系统化学习,强化学以致用,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真正将学习的成果体现在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

(二)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管理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对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的力度。加强低保制度与其它保障制度相衔接,进步强化与县扶贫局、医疗保障局等单位对情况,加强数据比对,切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低保予以保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发挥民政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

(三)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内部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恢复民政服务机构服务秩序二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结合世行项目,做好敬老院改扩建工作,下半年将对曹庄敬老院、李庄敬老院、良梨敬老院、杨庙敬老院、梅屯敬老院、吴集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预计总投入资金460万余元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全县敬老院消防整改项目泵房及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预计投入32万元全面改善我县老年人供养环境,完善老年福利机构机能。三是着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2021年我县居家适老化改造目标任务为80户,围绕无障碍、安全性、老年用品配置、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思路进行住宅及设施适老化改造,按照一户一方案要求确定改造需求实施对象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按照每户3000元标准,总资金预计24万元的资金限额标准。12月末,适老化改造工程基本完成。

(四)持续推进绿色殡葬改革任务。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法,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殡仪馆收费行为;加大移风易俗宣传,规范丧家出殡行为,实现火化、公墓建设、入墓

100%。继续加大乡镇乱埋乱葬整治工作任务抓住“殡改推进月”活动契机,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正确引导群众开展以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文明祭祀活动,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祭祀观念,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殡葬新风。

(五)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双重管理的精神,协助主管单位在加强社团登记管理的同时,着力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力度,确保依法运行。

(六)抓好村民自治工作。配合县纪委做好“小微权力”工作,持续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基层加强指导,确保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试点工作抓出成效,抓出样板,并积极推进乡(镇)边界联检和县线联检工作。

(七)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入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竭力扭转“庸散懒粗”等弊病,提高干部干事“七种能力”建设及创业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职业素养、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八)继续推进民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开展民政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动,全面清理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要件材料,一律取消。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砀山县民政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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