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WS20240919
项目名称:砀山县看守所监室卫生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000元
采购需求:砀山县看守所监室卫生间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7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企业,请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的相关资料(磋商文件)。
2、开标时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亲自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亲自到场的)。
注:以上证件须单独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08:00分至2024年9月30日9:00分止(北京时间)
4、报名地点:砀山县人民东路2275号。
5、磋商文件的获取:报名同时获取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费:每套人民币 0 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现场递交。
时间: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砀山县人民东路2275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 称:砀山县公安局
地 址:砀山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陈警官 13956882996
名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人民东路2275号
联系方式:纪工 18900576060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 话:1890057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