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2、申报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本辖区或有特殊情形的凭单位证明;
3.无犯罪嫌疑等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
3、申报材料:
1.身份证及两张1寸照片;
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3.有特殊情形的凭单位证明。
填写材料说明:申请人向砀山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标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提交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留下提交人的姓名)外,应提交原件。
因边境通行证申报情况各有不同,需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的以窗口接待工作人员要求为准。
二.办证流程
(1)办理前置: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交至砀山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受理:
砀山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启动边境通行证办理流程。
(2)打印边境通行证:
办理结束打印边境通行证。
(3)办结
申请人确认并在常表上签字,并办结流程。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四.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免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各派出所户籍窗口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0557-8933239
六.流程图
附表一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表格
附件1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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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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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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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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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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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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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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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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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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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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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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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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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日期 |
年 月 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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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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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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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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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证件 审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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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发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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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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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证 顺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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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十六周岁 以下儿童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关系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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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办证时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2、携带儿童者,需带户口簿或有关证明及两张1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