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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通行证》办理指南——边境通行证办理的依据和条件

文章来源: 砀山县公安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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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2、申报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本辖区或有特殊情形的凭单位证明;

3.无犯罪嫌疑等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

3、申报材料:

1.身份证及两张1寸照片;

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3.有特殊情形的凭单位证明。

填写材料说明:申请人向砀山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标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提交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留下提交人的姓名)外,应提交原件。

因边境通行证申报情况各有不同,需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的以窗口接待工作人员要求为准。

.办证流程

(1)办理前置: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交至砀山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受理:

砀山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启动边境通行证办理流程。

2)打印边境通行证:

办理结束打印边境通行证。

3)办结

申请人确认并在常表上签字,并办结流程。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免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各派出所户籍窗口联系电话投诉电话:0557-8933239

.流程图

附表一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表格

附件1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现住址

前往地点

前往事由

有效日期

                                   日起     

                                   日止

单位意见

并加盖公章

派出所

意见

签发证件

审秕人

填发人

      

证件号码

   

顺序号

携十六周岁

以下儿童

  

  

出生年月

关系

注意事项:1、办证时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2、携带儿童者,需带户口簿或有关证明及两张1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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