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宿州市公安局旅馆业行政许可管理规定》
二、申请条件: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三、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3、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书)
4、公安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5、经营场所平面图、方位图;
6、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表;
7、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8、公安机关的考察报告;
9、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四、办事流程:
受理 砀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电话:0557-8933297
考察 砀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电话:0557-8933297
审批 砀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电话:0557-8933297
发证 砀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电话:0557-8933297
五、审批时限:6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数量限制 :无
八、决定证件:《特种行业许可证》
九、年检要求:一年
十、注意事项:无
十一、联系电话:0557-2271255
十二、监督电话:0557-8933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