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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前资助,助力成长——砀山县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

文章来源: 砀山县教育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0-2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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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解读

砀山县幼儿园





亲爱的家长:

您好!
为积极响应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幼儿园资助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享受助学待遇,促进教育公平。砀山县幼儿园即将进行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监测户家庭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孤残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子女。每学期每生400元。
2. 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的经费,用于减免或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 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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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申报幼儿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在籍幼儿:

1.建档立卡/监测用户的贫困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孤残学生;

5.烈士子女;

6.残疾人子女;

7.特殊情况导致家庭贫困的请本班教师私下联系说明情况。




资助对象证明材料


1.建档立卡/监测用户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建档立卡本,(已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能查询到的儿童不需提供),幼儿与建档立卡/监测用户持有者在同一户口本上。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申报低保家庭的不认可持证人是爷爷辈,同时提供低保证。
3.特困供养学生: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民政部门盖章。
4.孤残学生:提供孤儿证或残疾证;
5.烈士子女:提供烈士证;
6.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证,申报残疾证不认可持证人是爷爷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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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砀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申请表(提出申请后,找砀山县幼儿园领取申请表,家长要签字并按要求填写)。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幼儿页)。
3.特困证明、残疾证、孤儿证或低保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幼儿父母激活后的含储蓄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楚注明持卡人姓名及开户银行。(园内资助的需提供社保卡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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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程序


1.信息公开: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资助信息。

2.资助申请:家长向幼儿园提交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送交相关材料,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3.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确定困难等级及资助对象。学校审核通过后确定的资助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汇总上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上报,并打卡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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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落实,家长们一定要认真查阅以上相关要求,确保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个符合资助条件的孩子。

砀山县幼儿园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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