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砀山县第三十二届学校艺术
教育月活动暨2022年中小学生艺术节的
通知
全县各学校(含民办):
艺术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素质的提高,直接影响学生终身发展。少儿时代是思维的发育阶段,而接触美育正是开发智力、训练思维、培养灵感、提高少儿自身修养和气质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也可以提高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发散性思维。学习艺术还能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专注力、自控力、自信心和团队合作能力,使孩子跟环境发生更深层次的联系,从而开阔视野,获得人生的幸福感。今年是砀山县第三十二届艺术教育月活动暨2022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望接到通知认真组织活动,全员参与,争取在活动中展示出好的成绩和最佳作品。现将《关于举办砀山县第三十二届学校艺术教育月活动暨2022年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抓好落实。
附件1.砀山县第三十二届学校艺术教育月活动(艺术节)方案
附件2.砀山县第三十二届学校艺术教育月活动(艺术节)表演类报送表
附件3.砀山县第三十二届学校艺术教育月活动(艺术节)艺术作品报送表
附件4.砀山县第三十二届学校艺术教育月活动(艺术节)艺术作品评审表
附件5.砀山县第三十二届学校艺术教育月活动(艺术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砀山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
砀山县第三十一届学校艺术教育月活动暨2021年全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教组发[2021]2号)和《关于开展宿州市第30届中小学艺术节活动的通知》(市教体[2022]1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砀山县第三十二届学校艺术教育月活动暨2022年中小学生艺术节,在活动的基础上,选拔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展演和评展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
二、活动组委会
主 任:薛同辉
副主任:陈凤娟 段剑峰
委 员:杨孟甜 王涛 唐文新 房振永 周文静 范五迪 毛民杰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艺体股,范五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主题
本届活动的主题是“本届艺术节的主题:“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这一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四、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三)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绘画、书法、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机制创新。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各学校每年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专项活动展示。
五、对象和分组
(一)对象
全县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分组
中 学 组:各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小 学 组: 各小学的学生。
幼儿园组:各幼儿园学生。
六、活动项目
艺术节展演项目设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三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合唱)、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一)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 15 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3.舞蹈
群舞:民族舞、现代舞、街舞、芭蕾舞,时间6分钟以内, 人数不超过20人。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艺术表演类节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组队,努力形成“班班有节目、人人都参与”的局面。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1.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选送的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不能装裱。每幅作品必须认真填好两联评审表(自行打印附件3),贴在作品背后的右下角,只贴牢第一联,第二联不得贴紧,以便取下评阅登记。请按要求粘贴,不按要求粘贴的作品不予评比。
5.选送参加县级评审的作品包装要求:以学区(县直学校)为单位,所有的作品都要平铺包装,禁止卷筒包装,分类打包后装入纸袋或纸箱,纸袋或纸箱内要附艺术作品报送表(附件2)。
6.经过全县评审后作品不予退回。县教育局对选送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报纸、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艺术实践工作坊的要求
1.内容: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便于交流推广。
2.工作坊方案申报表(附件4)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
七、活动安排
各学区、县直学校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整合相关资源,加大美育实施力度,打造富有美育特色的校园文化生态,实现校园软实力增长,促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富有实效地办好本届艺术教育月活动(艺术节)。
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9日,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各学区(县直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遴选推荐优秀作品。县教育局组委会届时将进行督导。
八、报送艺术节目指标和要求
(一)指标。以学区(县直学校)为单位,每个学区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5个(含5个)、艺术作品5件(含5件)、艺术实践工作坊1-2个;每个县直学校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不超过10个(含10个)、艺术作品不超过10件(含10件)、艺术实践工作坊1-2个;教育集团所辖校区请以校区为单位报送;活动组委会可视学区(县直学校)规模大小酌情增减报送数量。
表演类节目,每个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须至少有1个节目。其中声乐节目,小学组和中学组必须各有一个合唱节目。
艺术作品类,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须至少有1件作品,其中摄影作品总量不超过30%;
各学区、县直学校将遴选出的参加县级评审的表演节目作品视频u盘及各项目申报表(附件1);艺术作品纸质和电子汇总表(附件2);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申报表(附件4)和反映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以及开展展演活动通知、各类报表、活动总结、有关简报、遴选活动影像图片资料等。于11月1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县教育局205室艺体股)(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作品视频,要求无编辑、切换的全景实录)。
(二)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学段)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三)艺术作品现场创作视频与纸质作品同步报送。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县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九、活动评奖
县教育局将于11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对各学区、县直学校选送的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进行集中评审。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优秀创作奖、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县级设一、二、三等奖,由县组委会根据学区(县直学校)展演活动的组织活动通知、各类报表、活动总结、有关简报、遴选活动影像图片资料等报送情况,各类作品的推荐数量和质量情况等综合认定。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优秀创作奖
县级各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由县组委会评选认定。
获评县级一等奖的艺术表演类原创节目即可同时获评优秀创作奖。
3.指导教师奖
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每件作品限1名、工作坊不超过3名)。
十、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艺术教育月(艺术节)活动顺利开展,各学区、各县直学校务必要加强审查环节,严把参赛节目(作品)入口关;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和线下报送。报送信息务必做到反复校对,确保完整、准确,学校名称一律使用全称,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后续不得更改。
(二)第31届艺术教育月活动参赛的各类节目,今年继续参加比赛的,不再视为原创节目;推荐参加第30届宿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的节目(作品)均从今年比赛的优秀节目中推选。
(三)各学区参评作品请统一汇总报送,县直学校各项节目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各类表格详见附件(2-5)
十一、组织管理
各学区、县直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艺术节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疫情防控和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请各学区、县直学校于2022年10月10前将本届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报送教育局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箱:12613069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