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课后服务方面的有关规定,学校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此外,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参与实施,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公开公正,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课后,具体服务时间由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原则,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采取一校一案。校内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鼓励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管理
鼓励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发挥第三方社会机构的专业优势,共同做好服务。同时要广泛动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在校青年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另外,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
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11月7日至2021年12月7日。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dsxjtj108@163.com
2、电话传真:0557-8025445
3、来函请寄:砀山县砀城镇道北中路16号教育局基教股(邮编:23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