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是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而制定的。
一、明确“三审”责任
各学校及局机关各股室要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各学校及教育局主要领导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一)初审。各学校及股室由信息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语病等低级错误。要严格规范政治话语和文字表述,坚决杜绝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错误、政治名词政治术语和中央重要会议名称错误等。
(二)复审。各学校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局机关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各学校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局机关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各学校按流程填写《砀山县教育局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表(学校)》(附件1),各股室填写《砀山县教育局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表(股室)》(附件2),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sxjtj108@163.com,纸质版表格存档,由信息员按流程上传拟发布信息内容至网站后台。
三、严肃“三审”纪律
1、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不上网发布。
3、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4、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