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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11-2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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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园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意见的决策部署,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制定本工作协调机制。

    一、准入规范管理
  (一)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不得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废除违规负面清单,维护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二)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对禁止准入事项不得审批、核准等;对许可准入事项经营主体依法依规进入,负面清单外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障碍。
  (三)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设置准入壁垒,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严格对照清单所列事项,梳理市场准入类审批事项,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按程序取消不符合要求的事项。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机制
  各部门要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宣传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各部门根据新版清单动态梳理调整本部门本系统负责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信息,及时在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
  各部门应根据清单动态修订情况,及时清理相关法规、文件及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并做好衔接,停止受理因清单调整需取消或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一)电话:0557-3599913。
  (二)窗口:砀山县政务服务大厅发改委综合窗口。
  (三)信件邮寄:将有关材料邮寄至宿州市砀山县政府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和法规股(信封请注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举报投诉”),邮编:235300。
  五、违规案例归集、处置和通报机制
  (一)定期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
  (二)建立案例归集自查和通报制度,各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市场准入典型案例,报县发展和改革委汇总。县发展和改革委定期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将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案例进行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引导各部门规范市场准入管理行为。
  (三)各部门要依托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类政务热线等方式畅通市场主体问题反映和投诉渠道,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
  (四)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其他市场准入事项和准入隐性壁垒问题线索,依法依规整改。
  六、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
  (一)各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加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自查清理。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文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严把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审查关。
  (二)各部门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法律法规和“三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七、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
  按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评估反映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便捷高效落实。
  八、组织实施保障
  本机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上级相关政策变化,相应予以调整。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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