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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砀山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砀山县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4-1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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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砀山县 2025 年 30 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园区)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砀山县 2025  30 项民生实事实施方 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 彻落实。

 、压实主体责任。 各镇(  区)人民政府及县直牵头单 位是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把落实民生实事摆 在重要位置, 以强烈的担当精神种好自己的 责任田”,周密部 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完善具体措施,规划项目布局 时要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 口、年龄结构等因素,确保各项 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项民生实事的牵头主管部门要切实发 挥牵头抓总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及时分解任务,细化实施方案,


 

 

 

加强对 口指导,深入基层一线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努力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配合部门要对照责任   分工,各司其职、主动作为、靠前服务 ,为各项民生实事的顺利   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坚持跟踪问效。县民生工程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民生 实事工作推进机制,配合省、市民生办开展群众知晓度、满意度 调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调研。县财政局要 指导各镇(  区)、各部门统筹使用好各级各类资金,及时掌握 了解资金安排情况,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 审计局要加强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依 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四、强化作风保障。各镇(  区)、各部门要坚持尽力而为、 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  心坎上。要加强宣传引导,把政策详细解读给群众,使群众能够  方便的获得政策信息、全面的知晓政策内容、公平的享受政策红  利,让群众真正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要及时总结典  型经验、鲜活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加以宣传推广,推动各项民生  实事落到实处。

 

 

砀山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  4  14 


 

 

 

 

砀山县 2025 年 30 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 1500 /人的标准集中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进“ 三公里”就 业圈全覆盖 ,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零工驿站)1 个。 牵头 单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 毕业生网上申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 校验申请信息。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 的,通过线下申请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

2.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 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特困人  中的 2026 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按 1500 /人的标准,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 的方式发放一次性 补贴。

3.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深入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建设, 实现企业用工与求职者精准对接。完成市级要求的充分就业社区 建设任务。

4.贯彻落实《宿州市公益性零工市场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精心选址布局,规范建设内容,年内建成区域性行业性零工市场


 

 

 

(零工驿站)1 个。

  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 2500 人次,新 增家政服务人员 1250 人。 牵头单位: 县商务局)

推进措施:

1.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 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政策。

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   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   保贷款等。

3.持续推进“ 一人一码(牌) , 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省级家   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对获评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 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的,分别按照 10 万元/家、2000 /人的标准   给予奖励。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 机构(综合体)不少于2 个、农村幸福院不少于 12 个,对公建 公营农村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5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牵头单 位: 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 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新建、 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


 

 

 

开展建设。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 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 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 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3.将敬老院运营管理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对工作推 进有力、绩效显著、经验突出的敬老院,在财政补助资金上适当 倾斜支持。指导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 服务质量。

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新 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 牵头单位: 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1.持续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 护水平,争取财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改造 以及管理维护项目予以适当补助。

2.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加强公墓管 理的措施。

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 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确定;对困 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 牵头单 位: 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


 

 

 

推进措施:

1.以“大数据+ 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农 村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 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 实施精准救助。

2.根据宿州市 2025 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 2025 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 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 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统一政策标准。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宿政办秘   2024〕30 号)规定,2025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   每人400 元。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   340 元定额资助 ,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0 元定额资助,对防止   返贫监测对象给予200 元定额资助,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4.强化部门协同和投入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供返贫致 贫人 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人员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特困 人员、低保对象和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信息,财 政部门负责落实医疗救助投入保障、统筹协调基金预算,医保部 门负责多维度对医疗保障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 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 医疗救助等不少于 79 人次;为 


 

 

 

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980 件。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

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县级工会主动发现、职工  主申报机制,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 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 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不少于 79 人次,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职工困 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工办〔2024〕23 号)相 关规定进行救助。

3.高质量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将进城务工人员、残  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 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实  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不少于 2449 名困难残疾 人提供康复救助。 牵头单位: 县残疾人联合会)

推进措施:

1.为 211 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 听力、言语、肢体、智力 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每人不 低于 1.5 万元实施。

2.为 22 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


 

 

 

助,适配假肢矫形器的每人补助 5000 元,适配辅助器具的每人 补助 1500 元。给予 603 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 器具补贴。

3.为 1613 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 人每年 1000 元。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 烈属 258 人。 牵头单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 ,主动作 为,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帮援及时。重点帮扶因遭遇 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或大病重残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和 军属烈属。

2.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困 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确保帮扶援助到 位。

3.不断扩大帮扶援助资金和物资来源。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 与,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帮扶援助,组织军创 企业开展帮扶活动。

  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3436 人次。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

推进措施:

1.印发 2025 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和 2025 年学生资助工作计


 

 

 

划, 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

2.加强与民政、残联、农业农村( 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 共享,结合系统数据,指导各校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 到应助尽助。

3.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致家长一封信、开通热线电话 等方式,加强资助政策宣传,让社会群众、广大学生、家长知悉 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 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220 人次 ;实施 阳光家园计划”,开 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327 人。 牵头单位: 县残疾人联合会)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 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 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 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3.通过寄宿托养、 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 ,为就业 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4.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 12000 元,日间照料托养服 务每人每年补贴 4000 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 2000 元。 从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


 

 

 

十一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 101 户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 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牵头单位: 县残疾人联合会)

推进措施:

1.优先为“ 一户多残”“ 以老养残”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实施改造 ,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 的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

2.落实省级以上财政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 予适当补助政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3.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提高改造绩效。

十二  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 172 个,千人口托位  3.5 个;实现不少于 30%的幼儿园开设 2-3 岁托班;公办园在 园幼儿占比达 70%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 员会)

推进措施:

1.教育局规范实施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鼓励支持用人单位、 大型园区开展托育服务,增加托育服务供给。2025 年建设 1    县级独立公办托育机构(砀山县桃源居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2.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收购民办幼儿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

3.落实好幼儿园延时服务政策,规范延时服务时间、 内容、 流程及安全管理等措施。

十三 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


 

 

 

程,对 252 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 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 小时。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摸排乡镇中心校和县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需要光环境改 造的教室数量,等比例实施光环境改造工作,将教室光环境达标 列入 2025 年近视防控工作要点。

2.增加学生综合锻炼时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 体育课,上、下午各开设一次30 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课  15 分钟,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 小时, 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 志。

3.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资 金,加大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等建设和改造提升。统筹 学校公用经费,足额保障学校 日常体育教育教学和开展相关活动 工作经费。

十四  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县老年学校 2025 年新增学习 人数 1.1 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 5.5 万人左 右。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办法扩容增量,重点面向


 

 

 

镇(  区)、村(社区),建设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参与学 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 5.5 万人左右。

2.对改建的公办县、镇(  区)、村(社区)三级老年学校, 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20 万、10 万和3 万元的改建补 助。

十五 实施健康 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 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 牵头单位: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推进措施:

1.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  ,为 1400  6-9  学龄儿童免费开展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

2. 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 2021 年底增加 20%。

3.组织实施健康 口腔“优培计划”,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 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40 人。

4.持续加大健康 口腔宣传力度,提高群众 口腔健康素养水平 以及口腔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营造有利于健康 口腔行动的良好社 会氛围。

十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  头单位: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推进措施: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为不少于 4100 名新生儿提 供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 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 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 120 元的标准 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 50 元、听力筛 查补助 70  ,该项目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 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3.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逐   步开展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先天性心脏病、髋关节脱位、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项 目。

十七  加强适龄女性 两癌 防治,为 0.71 万名七至九年 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 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 1.57 万人宫颈癌、0.45 万人乳腺 癌免费筛查服务。 牵头单位: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推进措施:

1.按照知情、 自愿、同意的原则,为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 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所需费用 由省级和县级共同承担。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 -64 岁) 免费提供 1.45 万人宫颈癌、0.45 万人乳腺癌检查服务,按照宫 颈癌人均49 元、乳腺癌人均 79 元的标准,由中央、省级和县级 共同承担费用。


 

 

 

2.针对 HPV 疫苗免费接种,卫生健康、教育、财政、疾控等 部门加强协调联动 ,落实项目经费,摸清适龄女生底数,制定工 作计划,指导学校做好教师、家长和学生宣传发动工作,保障疫 苗供应,规范疫苗接种,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针对 两癌”免费筛查,健全“ 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加强区域  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 两癌”防治联合  体。分别成立 HPV 疫苗免费接种和 两癌”免费筛查专家组 ,组  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

3.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学校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  织发动、追踪随访的作用,科学引导广大女性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 102 个农村黑臭水 体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 县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分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2025 年全县完成 102 个农 村黑臭水体治理。

2.选择污染较严重且水域面积较大、村民治理意愿强烈的69 条黑臭水体,谋划黑臭水体治理项 目,申请省级黑臭水体治理试 点专项资金进行治理。

3.跟踪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实行月调度。加大现场调研、指 导力度,制定科学治理模式,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管控生活 污水,避免盲目投资。

4.对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结果作为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九、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 动,群众 家门 ”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牵头单位: 县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方面。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 标准》(GB18483-2001)和《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DB34/T 4139—2022)要求,推进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治理。对餐饮经营单 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督促安装到位;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不正常运行的,督促及时整改、定期清洗维护;对超标排放油烟 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噪声扰民问题整治方面。针对工业噪声影响,根据企业噪 声源、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排放和周边噪声敏感点情况,督促企 业进一步加强噪声源管控,完善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夜间生 产时间,尽量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 噪声污染治理。督促施工单位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减少对周边 群众工作生活的干扰。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建筑 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方面。对露天焚烧、企业废气、涉 水类、垃圾类、畜禽养殖及商业区居住区异味问题,严格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分类推进、 当下改”与“长


 

 

 

久立”相结合的原则,综合施治、标本兼治,确保整改一个问题 带动解决一类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精准制定措施,立行立 改、务求实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限期整改到位。

二十 深入推进新一轮 四好农村路”建设 ,实施农村公路 提质改造工程 7.464 公里。 牵头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推动“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有序实施农村公路提质 改造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路网服务水平。

2.县财政部门除依规拨付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外,应 多渠道筹集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细化分解任务,加强项目调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农村 公路建设进度。

二十一  通过实施便民停车行动,城区新增城市停车泊位 3000 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 500 个。 牵头单位: 县城市管理 局)

推进措施:

1.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通过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配 建等方式统筹推进停车场建设。

2.按照“资源共享、服务群众、政府带动”的原则,统筹辖 区停车资源,充分盘活闲置停车资源,为群众提供便利。

二十二、完善便民文化设施 ,依托 15 分钟阅读圈”建设,


 

 

 

建成4 个公共文化空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文化旅游 体育局)

推进措施:

1.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服务需求,按照交通便捷、 方便参与的要求,依托 15 分钟阅读圈,科学合理设置公共文化  空间。

2.融合阅读分享、艺术展演、培训讲座、科普教育、文艺沙 龙、影视播放、公共社交等功能,每年每个文化空间举办活动不 少于40 场次,年服务群众不少于 2 万人次。

3.开展评估定级,从布局设计、功能设置、服务人次、活动 场次、数字化服务、运营模式、群众评价7 个维度,赋予不同分 值, 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二十三、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 少于 1 场。 牵头单位: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1. 由县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行政村每年安排农 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专项资金 4400 元。

2.制定实施方案,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符合乡村实际、 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  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 100 分钟。

3.鼓励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 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


 

 

 

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 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二十四、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  7 个。 牵头单位: 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推进措施:

1.制定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指导各部门结合小  区实际,有序实施改造,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功能。

2.及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分解到部门、落实到项 目。实行按月调度,开展现场核实评估,对目标任务重、工作进 展慢的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导。

3.积极争取各类补助资金,保障项目改造资金需求。

二十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 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   3800 个,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 27370 平方米。  牵头单位: 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推进措施:

1.健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兜底机制,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 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2.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对小区公共部分 和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更新,确保小区安全运行。

3.加强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党建引领、政 府主导、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协商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提高


 

 

 

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二十六、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农村供水保障 提升工程,新增解决不能 24 小时供水村庄 1 个,解决不能 24 小时供水人  0.09 万人。 牵头单位: 县水利局)

推进措施:

1.按照省水利厅《关于下达 2025 年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标任务的通知》,把具体任务细化分解,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 点,细化项目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指导落实落细项目推进措施。

2.加强督导调度、调研指导,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分析预警, 通过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快项目推进进度。

3.按照省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指 导意见》和有关工作要求,完善统管工作,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域 统管目标。持续畅通群众供水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完善投诉快处 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水平。

二十七、 推动全县工会驿站增能提质,建设 10 个全国、全 省全市最美工会驿站。 牵头单位: 县总工会)

推进措施:

1.在繁华商圈、旅游景区、加油( 电)站、连锁餐饮店、24 小时便利店、24 小时自助银行等处打造一批工会驿站。鼓励扶 持综合性驿站、24 小时或延时驿站、智能化驿站、便捷实用的 “小快灵”驿站和流动驿站等率先建成最美工会驿站。

2.落实《砀山县工会驿站暗访评估实施方案》,保障工会驿


 

 

 

站消防、用 电、用水、食品、设施等安全。

3.推动具备条件的驿站提供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 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 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

15 项基本服务内容及优惠餐、 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

4.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植品牌,讲 好故事。及时更新职工之家、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 APP 上驿站 位置和服务信息,优化关键词搜索,方便户外劳动者快速查找, 切实提高工会驿站的社会知晓度、美誉度。

二十八、实施 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2 家商超及社区连  锁店运行 惠民菜篮子”。 牵头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推进措施:

1.鼓励“ 惠民菜篮子”运行主体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 集采集配的商业运行模式,加强生产、运输、仓储、零售环节精 准高效衔接,减少流通等各环节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 让利空间。

2.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  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在主要节假 日、突发 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保障群众基本 生活。

3.将“ 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 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对 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按规定


 

 

 

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二十九  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 1 “食安名 ”, 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进措施:

1.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 培育对象。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帮  助培育对象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2.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食安名 的跟踪监管,将不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按规定取消“食安名坊” 资格。

三十  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100 批次。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进措施:

1.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现场征集等方式,确定当季度食品 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等检验项 目。

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规定开展监督 抽检,将“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信息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3. 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 ,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 警交流,发布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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