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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县高铁新区纵九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来源: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1-0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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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砀山县高铁新区纵九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对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优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有积极作用,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

二、拟建设地点:砀山县高铁新区境内

三、项目代码:2408-341321-04-01-992710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设道路建设标准为市政道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20米,道路横断切面为:3米人行道+14米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路面形式为沥青混凝土柔性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9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六、建设工期:2025年—2026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八、请根据本批准文件,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在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要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九、请严格落实国务院令第688号、中办发〔201317号、中办发〔201770号、皖办发〔201830号文件精神,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建设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不得调整成为办公用房。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 复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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