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今年入夏以来,全县气温持续偏高,用电需求快速增长,电力供应保障形势严峻。为做好今夏电力保供工作,最大限度让电于民、让电于企,现就做好节约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供需形势
据预测,今夏我县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约42.5万千瓦,电力平衡存在缺口约5.4万千瓦。若出现持续极端高温天气、大机组故障跳闸等情况,夏季电力平衡形势更加严峻。各相关单位要坚持节约优先,充分发挥节约用电前置作用,保障迎峰度夏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和社会经济平稳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工业领域
督促工业领域高耗能行业能效达标,指导工业用户通过优化设备运行、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等方式提高能效。号召工业企业落实负荷管理政策,并将节电措施落到实处,对违反节能相关规定的企业,明确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交通运输领域
引导电动公交、电动出租在夜间低谷时段充电。在出租汽车、公交车车载电子屏等广泛开展节能宣传,营造节能氛围,增强节能意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商贸领域
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等商业服务场所主动关停不必要的装饰性景观照明和其他用电,缩短广告灯照明时间,客流量较少时段减少电梯的启动数量。合理使用空调,夏季不得低于26°C、冬季不得高于20°C,用电紧张期间提前1小时关闭空调。倡导大型商业综合体根据季节特点和营业情况,在非节假日期间缩短营业时间。鼓励商场、超市、电影院在用电高峰期推出满减券、折扣券等,限定在16:00后使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体局)
(四)公共机构领域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节约用电管理。关停景观亮化,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关闭公共区域非必要照明设备,办公设备即用即开,做到人走灯关。合理使用空调,夏季不得低于26°C、冬季不得高于20°C。(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五)公用设施领域
电力供需紧张期间,全县公园、游园、广场、景区等功能性照明减半运行,市政道路照明减半开启。非法定节假日期间全县景观照明、灯光秀、户外公共电子大屏等关停,重要节日、活动确需开启的,经城管部门同意后分时段开启。(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文旅体局)
(六)节电奖励方面
依托网上国网开展“e起节电”专项奖励活动,鼓励居民通过网上国网APP报名参与,月度节电比例达标时根据节电情况奖励不等额电费优惠券。鼓励学生家庭参加“e起节电”活动,提升节约用电意识。(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县教育局)
(七)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引导
广泛开展节能宣传,用好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深入推进节能“进校园”、“进社区”、“进商超”活动,深入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弘扬节能降碳社会新风尚。6至8月,多渠道播放节约用电公益广告。对日用电量超过20千瓦的居民用户开展节约用电温馨提示,及时提醒广大居民用户合理使用制冷设备,提高空调设定温度,达到节能、省钱目的。(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
(八)属地管理
各镇、园区要统筹做好辖区内节约用电管理,做好节约用电宣传,协助做好辖区内企业、商超、宾馆饭店等节约用电还礼。积极组织开展社区纳凉等活动,用电高峰时期引导社区、小区、村委会等组织集中观影、文娱等活动,引导居民晚高峰走出户内,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氛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科学进行调控,确保不影响正常的居民生活用电。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将会同县委督查办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有关情况。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