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公开 >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其他权力
浏览量:   字体:【    】

关于2023年砀山县玄庙镇菌菇强镇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来源: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08 11:36
字体大小:【    】

砀山县玄庙镇人民政府:

报来《2023年砀山县玄庙镇菌菇强镇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建议书》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对助力产业兴旺,促进脱贫户增收致富有积极作用,原则上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311-341321-04-01-754255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砀山县玄庙镇乡村振兴产业园

四、建设内容:项目拟搭建外棚9*58*4.1米、内棚7.8*56*3.5米轻钢结构大棚建设5个,包含水井、棚内撒水管、排水管道、供水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依据可研为准。

五、实际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依可研为准

六、建设工期:2023-2024

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办理项目用地预选址、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手续,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