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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2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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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寨镇人民政府: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皖发改代赈〔2023〕541号),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58万元,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内涵。深刻把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的”的政策内涵,坚持“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作用。

二、优化项目实施方式。合理确定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方式,鼓励以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

三、加强群众务工组织。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做好动员组织工作。与村民委员会和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

四、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尽最大可能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

附件:砀山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计划

                                                      2023年11月27日


抄送: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

砀山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下达资金额度

地方自筹

预计发放劳务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

金额

劳务报酬
比例(%)

1

砀山县唐寨镇村级道路提升项目

新建道路18485平方米,道路全长4710米,路面宽3.5米-4.5米,18cm水泥稳定土基层+18cm混凝土路面,土路肩两侧宽度各0.5米。

440

358

82

128.1

35.8%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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