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粮食企业,局各股室:
现将《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7日
为有效防止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关于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粮食系统工作特点,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电气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对库区及办公用房的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配电箱设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是否使用“三无”电器产品,职工电动车充电是否符合规范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及时纳入“隐患治理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开展可燃物隐患排查。库区严禁烟火,严禁在储粮区、作业区及其他禁烟区吸烟。各单位要加强对库区生产废料、落叶枯草、垃圾纸屑等易燃物的清理,做到“随见随清”不堆积。特别要加强大风天气时的库区巡查,防止因大风导致的可燃、易燃物堆积;要加强“双节”期间的库区巡查,及时发现排除粮库周边环境的火灾隐患,防止外来火源跌落引发火灾。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库区擅自动火作业。
(三)开展消防设施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员,定期检测、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并认真做好检测、维修记录,以存档备查;要定期检查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绝对畅通。各单位要特别加强对基建工地、出租库房及闲置库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设施器材。
(四)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单位要积极参加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培训,聘请专家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救能力。特别要针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实际,重点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认真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络,积极开展应急消防演练和冬季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火灾预防救援能力。
(五)抓好冬春季安全生产。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雨雪、冰冻、大风、沙尘等不利气候因素,认真抓好粮食出入库作业、烘干作业、熏蒸作业、气调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专项作业管理,做好防坠落、防摔伤、防砸伤、防冻伤等工作,严禁雨雪、风沙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作业。要加强仓房基础设施特别是简易仓囤、老旧仓房的巡检巡查,严禁违规超限装粮和超年限使用仓储设施,确保冬春季储粮生产安全。有基建任务的单位,要健全安全制度,细化安全责任,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力举措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
各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教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巩固提高
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粮食收储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冬春消防工作的领导,制定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定期督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将消防安全责任进行分解,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二)强化监管。县局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风险隐患,要按照立查立改原则,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及完成时限。
(三)各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联系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2月8日前报县局安全仓储与科技股,2023年3月下旬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