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我委就《关于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征求了10家单位意见,其中无意见9家,有意见1家:
无意见9家: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商务局、县经信局、 县科技局、 县人社局、 县卫健委 。
有意见1家: 县市场监管局 。
其中:县市场监管局提出意见3条,采纳2条,未采纳1条。建议将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规定的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去掉县市场监管局我委未采纳,理由为安徽省“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项目,涉及市场监管局相应职能。已与县市场监管局沟通协商通过。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