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012-00042 |
信息分类: |
节能审查 |
| 内容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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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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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0-12-31 09:35 |
| 文号: |
|
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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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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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砀山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砀山辅人中学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索引号: |
/202012-00042 |
| 信息分类: |
节能审查 |
| 内容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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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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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0-12-31 09:35 |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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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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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时间: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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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砀山辅人中学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砀山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砀山辅人中学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章来源: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12-31 09:35
安徽 育人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砀山辅人中学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020-341321-83-03-041726
二、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65630平方米(合398.4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42712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砀山辅人中学教学区及辅人学府社区。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当量值2312.42吨标准煤、等价值4260.72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费电1100.11万千瓦时,天然气79.09万立方米,消耗耗能工质新鲜水77.45万立方米。该项目采取相关节能措施后,年节约标准煤94.06吨。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建筑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节能、绿色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终端配变电站应按用电负荷合理分布,靠近负荷中心,减少线路损耗;照明控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公共场所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和节能空调。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监督管理体系
四、请项目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砀山县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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