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依据:砀山县物价局文件《关于调整砀城供水价格的通知》砀价业【2008】76号
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学校用水)每吨1.5元,机关单位用水每吨1.8元,生产和经营性用水为每吨2.1元,洗浴、洗车等特殊行业用水为每吨2.4元,对经县工会、社区和安徽省砀山水业有限公司共同核实的砀城特困居民家庭的生活用水执行每吨1.2元的水价计收,对五保户每月免收5吨水费。
执收单位:砀山县水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