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以工代赈工作手册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一六年九月
安徽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善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工代赈投入,包括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实物投入(实物投入以实物折资形式核算)和地方各级配套的以工代赈资金投入。
第三条 以工代赈投入集中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适当扶持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第四条 以工代赈投入重点建设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有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县乡村公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基本农田、小流域治理以及按照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工代赈的管理工作。
以工代赈工作实行省直接管理到县(市、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助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督促检查以工代赈工作。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六条 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包括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
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建立规划项目库,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全省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并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从以工代赈规划项目库中选取前期工作完备、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编制下一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报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对各县(市、区)报送的年度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后,编制本省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于每年年底前报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自收到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年度以工代赈计划后30个工作日内,下达全省年度以工代赈计划。
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自收到省下达的年度以工代赈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达到项目建设单位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并报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九条 年度以工代赈计划经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下达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遇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 以工代赈按照建设程序从项目前期工作到项目实施、项目建成管护等实行项目全程管理。
第十一条 以工代赈项目应当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以工代赈投入资金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二条 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实行分级审批。以工代赈投入资金10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审批;1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国家或者省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报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省年度以工代赈计划安排的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投资量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
前款规定的实施方案或设计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四条 以工代赈项目应当按照工程设计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以工代赈投入资金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推行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对以工代赈项目需求量大、规格品种统一的水泥、沥青、钢材等物资,可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统一招标采购。
第十五条 小型以工代赈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参加工程建设,并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严禁克扣和拖欠农民参加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劳务报酬。
第十六条 以工代赈项目竣工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本级财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国家和省审批的以工代赈项目竣工后,由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组织验收,或者委托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组织验收。
以工代赈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建立项目使用运行的后期维护管理制度,制定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
第十七条 以工代赈项目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设立永久性标识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来源、受益范围、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时间等。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下达的以工代赈资金规模,结合各县(市、区)农村贫困人口数量、自然和经济社会状况、基础设施水平以及上一年度以工代赈计划执行等情况,提出落实到县(市、区)的资金分配计划,经商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扶贫机构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年度以工代赈计划确定的项目下达到县(市、区)。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资金分配计划,及时将以工代赈资金拨付到县(市、区)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
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以工代赈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并按照《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报账制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以工代赈项目的劳务报酬总量控制在以工代赈投入资金的10%左右,发放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当地农民务工收入水平确定。
以工代赈项目的管理费,由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随同年度以工代赈计划分解下达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专项用于以工代赈项目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积极筹措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并与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以工代赈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年度以工代赈计划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质量、劳务报酬支付和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对以工代赈项目实行全程管理,定期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劳务报酬支付等情况。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以工代赈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每年对全省年度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稽察。
第二十四条 以工代赈项目实行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年度以工代赈计划下达后,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计划内容在部门网站公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自接到省下达的年度以工代赈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行政区域内以工代赈项目情况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告,同时组织乡(镇)、村两级进行公告。
第二十五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季度报表,并于每年7月上旬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形成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季度报表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时报送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配合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以工代赈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对检查、审计中发现以工代赈项目不符合规定或者效益欠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责成有关单位及时纠正,限期提出整改意见,暂停安排有关以工代赈项目;对拖欠、截留、挥霍、挤占或者骗取、贪污、挪用以工代赈资金的,责令限期改正,如数追缴有关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规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以工代赈工作指南
一、什么是以工代赈
1、什么是以工代赈?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在贫困地区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受赈济者通过参加工程建设获得相应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以工代赈通过修建与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快其经济发展。
2、以工代赈有哪些政策特性?
以工代赈是一项特殊的扶持困难群众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三个政策特性:
一是独特的双重性。以工代赈的两个基本职能,即“建设”与“赈济”,构成了以工代赈的基本内涵。以工代赈资金的投放,一方面,通过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形成“硬件”,以工程设施的形态实现投资回报;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困难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以发放劳务报酬实现赈济。
二是广泛的公众性。以工代赈的工程效益、参与主体和受益对象都必须直接面向大众化意义上的困难群众。就公共工程而言,项目区的群众都有同样的机会和权力分享工程效益。而就与农户直接挂钩的建设项目而言,虽然有的属于分户建设、个体受益,但通过各级政府统一规划、立项和组织实施,最终以解决整体上的问题和困难为目标。
三是明确的适用性。以工代赈是扶贫济困与工程建设的统一和有机结合,缺其一则不能称之为以工代赈。二者的统一性,决定了以工代赈具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其一,赈济对象必须有一定的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而又需要救济者,如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只能通过民政或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救济,不是以工代赈的范畴。其二,以工代赈一般只适用于修建一些以劳务投入为主的基础性、公益性工程,一般劳动力需求量大。其三,以工代赈建设工程必须适合于广大受赈济对象的劳动技能水平,一般为施工技术要求不高的工程项目。
3、工代赈政策的目标是什么?
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可以同时达到三个目标:第一,通过组织赈济对象参加工程建设,使赈济对象得到必要的收入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达到赈济的目的。第二,在政策实施地区形成一批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期发挥作用。第三,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策实施地区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以工代赈具有“一石三鸟”之功效。同时,还可以激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摆脱“等、靠、要”等消极意识。
4、哪些地区是以工代赈的扶持对象?
以工代赈主要对象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适当兼顾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
5、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县乡村公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基本农田、小流域治理以及按照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建设项目。①县乡村道路建设主要指修建通往经济中心、交通中心和连接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的“出口路”,农业、生态、矿山、旅游等资源开发的“经济路”,不通公路乡镇和行政村、中心村民组的“通达路”,以及集中居民点内的“环境路”等。②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指新建或改扩建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抓好蓄、引、提水等工程及圩区排灌站站首工程建设。③人畜饮水工程主要指为解决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困难所需修建的各类饮水工程,重点建好集中居民点的水源和调蓄水工程,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套建设供水管网。④基本农田建设主要指新建农田,改造中低产田,以及以水土保持为主的坡改梯整治等,重点加强中低产田改造。⑤小流域综合治理主要指为保护生态环境沿小流域实施的河堤护砌、建坝护地、造林种果等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工程。
二、以工代赈工作如何操作
6、谁是以工代赈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级发改委是以工代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工代赈管理相应职能。以工代赈工作实行省直接管理到县(含县级市、区),由县级发改委具体负责管理和督促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乡镇人民政府或指定的业务主管部门)完成项目实施。
7、乡镇人民政府在以工代赈工作中应承担哪些工作职责?
以工代赈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是:做好各乡镇以工代赈的实施规划,将本地区的以工代赈项目纳入县级以工代赈项目库;按年度申报建议计划和报送项目材料;按照下达的以工代赈年度建设计划,组织以工代赈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好年度以工代赈项目的乡(镇)、村公示;按要求及时上报以工代赈项目有关信息及抓好相关管理。同时,以工代赈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确定以工代赈项目专管员。乡镇以工代赈专管员应职责明确、人员相对固定,并将专管员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报县级发改委备案。
8、业务主管部门在以工代赈工作中应承担哪些工作职责?
业务主管部门主要对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作用。被指定为项目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应上报项目材料,按照下达的建设计划进行项目公示、组织项目实施。
9、以工代赈工作主要有哪些流程?
以工代赈工作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等。计划管理主要包括编制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库、年度计划和专项以工代赈计划的编报、计划下达等。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编制、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公示、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等;资金管理主要包括以工代赈资金拨付、劳务报酬发放等。详见以工代赈工作流程图(附件1)
10、以工代赈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以工代赈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应着力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以工代赈的任务就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困难群众的发展建立“平台”,打好基础,而不适合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并结合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以工代赈要体现它的公平性和无偿性,不能搞有偿使用;三是要体现以工代赈的公众性,切实面向贫困地区,面向受灾地区,面向困难群众,不搞大户扶持。
三、如何做好以工代赈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11、乡镇何时申报以工代赈项目?
各乡镇每年10月份,将次年计划建设的项目上报县级发改委待批。上报的项目应符合本县五年以工代赈规划,项目数控制在1—2个。
12、哪些项目能够列入年度建议计划?
符合当地实际,前期工作完备,具备建设条件,并且能够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结合整村推进、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结合生态治理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计划;列入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的项目,85%的项目应从项目库中选取;资金要集中向重点贫困村、重点贫困片区倾斜。
13、申报以工代赈项目单个投资规模应控制在多少?
山区申报以工代赈项目单个投资规模一般应控制在30万元以内。
14、项目建设单位上报材料内容包括哪些?
项目建设单位上报材料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请示文件、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文件(因项目而定)、地方资金配套文件、 “一事一议”记录等。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发改委。
15、哪些项目应报项目建议书,哪些项目应报可研报告?
以工代赈投入资金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技术人员编制项目建议书;3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类型的小项目可合并成一个可行性研究报告。
16、县级发改委如何做好项目筛选工作?
县级发改委对申报的项目应及时深入现场察看,并走访群众,收集相关信息,对符合当年国家投资重点、符合项目规划、能使群众直接受益、集中连片、具有规模效益、与美好乡村建设结合的项目优先审批。
17、县级发改委怎样上报年度以工代赈项目?
县级发改委根据省发改委的时间要求,及时将年度计划上报省发改委。上报方式为网上报送,同时行文上报。
18、哪些项目不能作为以工代赈项目上报?
将以工代赈资金作为其它项目配套资金的项目、多部门重复上报的项目不得上报。
19、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批权限是如何界定的?
对以工代赈投入资金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级发改委组织审批,对以工代赈投入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级发改委报省发改委审批;国家或者省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报省发改委或者国家发改委审批。
20、乡镇上报项目审批请示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
乡镇上报项目审批请示文件的主要内容有: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建设依据和理由、投资规模和标准、建设内容、预期效益。
21、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可研)批复内容应包括哪些?
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可研)批复内容包括:批准依据和理由、建设地点(公路项目要有起止点和途径节)、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含主要工程量)、建设标准、总投资及筹资方案、劳务报酬、建设起止年限、简单效益分析、对建设单位下一步应开展的主要工作或其它有关问题(如公示公告、建成维护)提出明确要求等。
四、如何编制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
22、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建设依据和理由、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性质、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工程造价和材料价格、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劳务报酬安排、建设起止年限、预期效益、建设管理、后期管理养护措施、项目方位图、平面布置图、主体工程断面图等(见附件2)。
23、项目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项目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区的地理位置(所在哪几个村),土地面积,其中耕地面积、旱涝保收面积、低洼地面积、乡镇财政收入、乡村人口数,其中:劳动力人数、上年度年主要农作物产量、受灾情况、上年底贫困人口数,其中:返贫人口数,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包括:交通及水利条件。人畜饮水项目要有饮水困难状况等。
2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如何阐述?
项目区的特殊情况和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包括水、电、路等)项目建成后带来的好处,项目建设的理由等。
25、项目建设的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有哪些?
①县乡村道路项目包括:道路等级、长度(公里)、建设路基、路面宽度,涵洞(座),其中:土石方量(立方米)、浆砌石(立方米)、砼和钢筋(立方米)。独立桥梁(延米/座):桥的基本构造(板桥或拱桥),跨度、桥面宽度、桥基础、桥墩结构。
②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包括:(电力提(排)灌站/座)提水量立方米/小时、购置机泵台套、配套电动机千瓦、进水闸、引水渠、输水渠长度。压力管长度和结构、管径(毫米)、进出水池、泵房多少平方米、主变压器多少千伏安。其中:土方量(立方米)、干砌石(立方米)、浆砌石(立方米)、砼和钢筋砼(立方米)。
③饮水工程包括: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多少处、井深(米)、井径(米)、井泵(台)出水量、配水管道(米)、土石方量、日供水量多少吨。
26、以工代赈项目的设计等级有何要求?
农田水利工程设计标准为V等小(二)型,乡村道路设计标准为四级单车道,农村饮水工程设计标准为常年在水平距离1000米外或垂直距离100米以上的群众、每人每天按50-100公斤、连续干旱地区100天有水、水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
27、投资概算包括哪些?
投资概算包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名称、数量及单价,小计总计等。
28、资金来源包括哪些?
建设项目的总投资、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数、自筹资金、投劳折资等。
29、以工代赈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以工代赈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原则上是以工代赈资金的20%。
30、如何分析项目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①交通项目说明建成后可解决多少个行政村、多少人口交通困难问题,年运输量交通量等。
②水利建设项目说明建成后可增加或改善灌溉面积多少万亩、新增或改善除涝面积多少万亩。
③人饮项目说明解决多少人、多少头大牲畜饮水问题。
五、如何做好以工代赈项目的公示
31、以工代赈项目公示有哪些要求?
以工代赈项目按省、县、乡、村四级进行公示,县级发改委在接到省以工代赈计划1个月内,将批准建设的项目在本地报纸、电视台等媒体或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结果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备案。项目建设单位自接县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10日内至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止,分别在项目建设地点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行政村村务公开栏中作长期公告。公示信息反馈表(见附件3)报县发展和改革委备案,并作为项目拨款依据之一。
32、县级公示内容包括哪些 ?
县级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年限、项目总投资、以工代赈资金、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及责任人等,并设立和公告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4)。
33、乡镇和村两级公开栏公示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
乡镇和村两级公开栏公示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开工日期、项目总投资、以工代赈资金、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施工单位及责任人等,同时动态公示以工代赈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竣工验收情况以及支付给参与工程建设群众的劳务报酬等(见附件5)。
六、如何组织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
34、项目建设工作责任书如何签定,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省以工代赈投资下达后,由县级发改委与项目建设单位(乡镇政府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签定项目建设工作责任书(见附件6,与业务主管部门签定的责任书可参照内容另行拟定)。
35、乡镇项目管理组织如何组成,职责是什么?
项目乡镇成立工程建设指挥机构,协调部门关系,改善施工环境,组织好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指挥机构由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工代赈专管员等人员组成。
36、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期限有何要求?
以工代赈年度计划项目应在资金到位后一年内实施完毕,一般在次年7月底前须竣工报验。
37、如何进行调整变更项目计划?
省下达以工代赈年度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计划。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应在省计划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按以工代赈管理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随意变更。
38、项目开工前要开展哪些工作?
项目开工前开展的工作有,项目乡镇、村公示→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实施方案或初步设、施工图设计报审→招投标→选择施工(监理)队 →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填报开工报告→拨付项目启动资金。
39、实施方案有谁来编制,如何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已审批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来组织编制(见附件7);投资量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应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40、项目实施方案由谁组织审查,审查期限是多少?
项目实施方案或设计方案,由项目建设单位报县级发改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未经审查方案的项目不得开工。
41、什么是建设项目“四制”?
建设项目'四制'是指建设项目管理中实施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项工程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就是明确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实行招投标制,就是对规定要招投标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中介机构进行招投标,招投标一般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授标、签定合同等程序。实行监理制,指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由项目业主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主要是通过有效地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查和控制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工程进度、监督检查工程技术规范标准,从而保证项目工程质量达到设计的标准和要求。实行合同制,就是项目招投标、监理、采购等都必须签定合同。
42、以工代赈项目对建设“四制”有何要求?
以工代赈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43、以工代赈投资30万元以下的项目是否需要实行“四制”?
以工代赈投入资金3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项目邀标由项目建设单位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议标小组。工程监督,由项目建设单位聘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由项目建设单位视情而定。
44、如何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在县级发改、财政、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标或邀标等形式来确定施工单位。
45、哪些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或邀标?
根据国家和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工代赈资金投入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或单项工程,要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施工单位;以工代赈资金投入3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或单项工程,可由项目建设单位邀请相关部门组成邀标小组,进行邀标确定施工单位。
46、项目招投标由谁运作?
项目招投标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来运作,招投标的具体运作由项目建设单位或被委托的中介机构参照国家有关具体操作规程进行。项目建设单位应邀请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县监察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参加招投标的现场监督。
47、哪些项目应进行监理或监督?
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大中型桥梁、四级以上油路等技术较为复杂的工程,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工程监理。对于以工代赈资金投入规模较小、建设工序较简单的工程,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和聘请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对工程进行监督。
48、谁来负责签定项目(工程)施工和监理(或监督)合同,其主要内容或条款各有哪些?
由项目建设单位在县监察局及县发改委的监督下,分别与通过公开招标或邀标选中的施工单位、委托监理(或监督)单位签定项目(工程)施工和监理(或监督)合同。施工合同具体条款(见附件8),监理(或监督)合同的具体条款由项目建设单位商监理(或监督)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拟定。
49、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哪几方面工作?
项目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施工组织的设立、项目开工申请与审批、预拨项目启动资金、施工中管理以及项目(工程)施工过程至完工时的各类资料整理等工作。
50、如何申请开工?
项目方案经审查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开工报告书(见附件9),向县发改委申请开工。
51、施工管理包括哪些内容?分别有谁来负责?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管理的内容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即: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施工环境的管理、项目区农民工用工管理、发放农民工劳务报酬管理等等。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由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由监理单位或工程监督单位负责。施工环境管理、项目区农民工用工管理、发放农民工劳务报酬管理,项目受益区的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组织当地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
52、项目区农民如何参加项目工程建设?
项目受益区的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组织当地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县级发改委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其中,村委会负责本村范围内的以工代赈工程农民工组织工作;跨村项目由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跨乡镇项目由县发改委协调组织。
53、施工单位与项目区参加劳动的农民工是否要签订劳动合同?
用工方应与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项目区农民工签订有偿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54、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55、如何严格项目施工管理?
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施工。工程建设机构成员及监理要跟班作业,严把质量关,督促施工进度。
56、标示牌设立有何要求?
以工代赈项目建成后,在项目区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示牌。标示设立要表述简洁、内容清楚。样式详见以工代赈标示牌示例图。(附件10)
七、如何进行以工代赈资金管理
57、以工代赈资金管理有些什么规定?
以工代赈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和报帐制。严禁挤占、挪用、滞留。
58、什么是以工代赈报帐制?
以工代赈报帐制指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协议(或合同书)、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帐凭据,按规定程序报县发改委和县财政局审批后拨付资金的管理制度。
59、以工代赈拨付有什么程序?
以工代赈拨付实行项目启动预付制、进度拨付制、质量保证金制。预付项目启动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的30%,余款根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报帐审核情况,实行报帐拨款。对以工代赈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后,预留以工代赈资金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60、什么是项目启动资金?
项目启动资金就是项目(工程)开工时,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工而提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其主要是用来施工单位提前预购项目建设所需材料的。
61、拨付启动资金有何要求?
拨付启动资金时,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财政扶贫资金预付资金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县级发改委审核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启动资金。启动资金拨付的必备手续:开工报告、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公示信息反馈表、招标文件。
62、质量保证金何时拨付?
项目运行一年后,由县级发改委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复验,复验无质量问题,县级发改委开具质量保证金拨款通知单,财政部门据此拨付质量保证金。
63、以工代赈国债项目管理有何规定?
以工代赈国债项目的管理,除执行以工代赈管理要求外,同时要按国家国债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有何要求
64、什么是以工代赈劳务报酬?
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是指国家在贫困地区实施的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过程中,由项目实施工作单位给参加建设的项目区贫困农民支付的人工工资和相关费用。
65、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有何规定?
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是以工代赈资金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的10%。劳务报酬应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中明确支付数额和支付方式;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增加劳务报酬章节;招投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招投标方案中要明确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支付的相关事宜;项目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建方签定合同时,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数额、支付方式等事项。
66、农民工劳务报酬执行的标准是多少?
农民工劳务报酬执行的标准以当地使用农民工实际工资平均水平为计算标准。
67、农民工劳务报酬有谁支付?
劳务报酬由施工单位造册直接发放,并由参加工程建设的农民签名领取。
68、劳务报酬支付花名册能否直接入帐?
劳务报酬支付花名册(见附件11)是以工代赈资金支出的有效凭证,可以直接入帐。
69、劳务报酬支付是否要公示?
应将劳务报酬支付花名册在项目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公示期不低于一个月。
70、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组织群众进行的投工投劳,是否要支付劳务报酬?
项目受益区所在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组织群众进行的投工投劳,属义务劳动的,可不支付劳务报酬。“一事一议”投工投劳之外的所有劳动工日均属有偿劳动,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该据实支付农民工的劳务报酬。
九、如何进行项目竣工后管理?
71、项目竣工后要开展哪些工作?
工程竣工后须进行验收前准备、工程验收、工程移交、工程维护制度建立。程序是验收前准备→工程验收→工程移交→工程维护制度建立。
72、工程验收前要做好哪些准备?
项目竣工后,先由项目建设单位初验收,初验合格后,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工程决算,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见附件12)和项目工程审计,及时向县发改委提交请验报告(见附件13)。
73、项目工程审计有何具体要求?
以工代赈投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10万元以下的项目是否进行竣工审计视情况掌握。
74、工程由谁组织验收?
县级发改委审批的项目由县级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国家和省审批的以工代赈项目竣工后,由省发改委组织验收,或委托市、县发改委组织验收。
75、竣工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验收的内容包括:计划执行、工程质量、工程决算、工程效益、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标示牌设置、工程后期管护措施、文档资料等,填写项目竣工验收表(见附件14)。
76、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由项目建设单位责成施工单位整修或重建,合格后验收。
77、竣工合格后的工程移交给谁?
对跨乡镇项目如县乡道路移交给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如乡村道路移交给县交通局。对单个或覆盖面较小(不跨乡镇)的项目移交给受益村,如独立桥涵、农田渠道。工程移交时须填写工程移交表(见附件15)
78、移交后的工程如何进行管护?
移交给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行业管理;移交给受益村的工程由受益村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落实好项目后期维护措施,落实专人管理,具体管护模式要因地制宜。
79、以工代赈档案如何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答:以工代赈文档资料要明确专人保管,按年度实行一项一档制管理。以工代赈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批复工程设计、项目实施责任书、开工报告书、施工合同书、招标相关资料、工程预算、工程决算、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书、工程验收报告书、工程移交资料、工程后期养护措施、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项目施工前定点照片、项目施工照片、项目竣工定点照片、工程标示牌照片、公示资料等。
80、如何做好以工代赈工作总结和宣传报道?
为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原则上各乡镇每年在项目竣工后,及时要总结本地好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文字报县级发改委。同时,建设永久标示牌,通过公示栏、当地电视、报纸等媒介做好宣传报道,宣传党的德政工程。
十、如何做好以工代赈监督检查
81、以工代赈有哪些监督检查制度?
以工代赈监督检查主要有发改委系统检查、项目单位自查、相关部门和国家组织的专项检查、稽察。监督检查,采取普查和抽查、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对以工代赈工作进行,实行动态监管。县发改委对以工代赈项目实行全程管理,定期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劳务报酬支付等到情况。省发改委每年对全省年度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稽察。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并限期向检查、审计单位上报整改意见,暂停安排以工代赈项目和拨付资金。对拖欠、截留、挥霍、挤占或者骗取、贪污、挪用以工代赈资金的,依法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如何执行工程进度报告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对县级发改委实行月报制。每月5日前向县发级改委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以工代赈资金拨付完毕为止(见附件16)。
县级发改委对省发改委实行季报制。首次报送时间为省发改委第一批计划下达后的第一个季度首月10日前,跨年度实施和拨款的项目,翌年仍需按时填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以工代赈资金拨付完毕为止(见附件17、18)。
83、如何执行总结报告制度?
每年7月上旬县级发改委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形成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每年12月底前县级发改委对当年项目建设情况、上年以工代赈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向省发改委报告。
十一、以工代赈有何奖惩机制
84、省发改委有何奖惩政策?
省发改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开展以工代赈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在下一年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力的县,酌情扣减下年度计划安排资金规模,直至停止计划安排。
85、县级发改委对乡镇如何奖惩?
县级发改委对开展以工代赈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在下一年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力的乡镇,停止或调减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附 件
附件1:以工代赈工作流程图
附件2:以工代赈工作责任书
附件3: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附件4:以工代赈资金补助标准
附件5:以工代赈项目乡镇(村)公示信息反馈表
附件6:县级以工代赈公示
附件7:乡镇、村级以工代赈公示
附件8: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附件9:项目施工合同书
附件10:以工代赈项目工程开工报告书
附件11:以工代赈标示牌示例图
附件12:请验报告
附件13:以工代赈工程决算审核表
附件14: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
附件15:以工代赈项目竣工验收表
附件16:以工代赈工程移交表
附件17:以工代赈项目月进度报表(乡镇报县)
附件18: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统计报表(县报省)
附件19:工代赈示范项目工程进度季报表
附件20: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请示
附件2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附件:1
以工代赈工作流程图
压 没通过 通过
附件2:
县20 年以工代赈工作责任书
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我县20 年度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建成,现签定本责任书。
一、建设任务
20 年省安排 乡(镇)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名称、个数)个,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 万元(劳动报酬 万元)。上述项目必须在20 年 月底前建成。工程质量力争达到优良标准,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
二、 乡(镇)人民政府责任
1、加强领导,切实加快项目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计划,筹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组织群众投工投劳。
3、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安徽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操作规范、按期完成、质量符合要求。
4、加强以工代赈资金管理,杜绝发生任何违规使用以工代赈资金问题。
5、认真做好参加工程建设群众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的支付和发放工作。
6、每月5日前向县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7、做好以工代赈项目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及时上报项目有关资料。
三、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
1、按照规定及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或设计方案的审查。
2、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及时开出拨款通知单,通知财政部门拨付项目资金。
3、对项目建设的工程管理、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5、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附件3:
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1、项目建设的依据和理由(项目区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等,应简洁明了、突出重点)
项目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区的地理位置(所在哪几个村),土地面积,其中耕地面积、旱涝保收面积、低洼地面积、乡镇财政收入、乡村人口数,其中:劳动力人数、上年度年主要农作物产量、受灾情况、上年底贫困人口数,其中:返贫人口数,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包括:交通及水利条件。人畜饮水项目要有饮水困难状况等。
项目区的特殊情况和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包括水、电、路等)项目建成后带来的好处,项目建设的理由等。
2、项目建设地点
3、项目建设单位
3、项目建设性质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总体建设规模、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详细工程量等)
①县乡村道路项目包括:道路等级、长度(公里)、建设路基、路面宽度,涵洞(座),其中:土石方量(立方米)、浆砌石(立方米)、砼和钢筋(立方米)。独立桥梁(延米/座):桥的基本构造(板桥或拱桥),跨度、桥面宽度、桥基础、桥墩结构。
②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包括:(电力提(排)灌站/座)提水量立方米/小时、购置机泵台套、配套电动机千瓦、进水闸、引水渠、输水渠长度。压力管长度和结构、管径(毫米)、进出水池、泵房多少平方米、主变压器多少千伏安。其中:土方量(立方米)、干砌石(立方米)、浆砌石(立方米)、砼和钢筋砼(立方米)。
③饮水工程包括: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多少处、井深(米)、井径(米)、井泵(台)出水量、配水管道(米)、土石方量、日供水量多少吨。
农田水利工程设计标准为V等小(二)型,乡村道路设计标准为四级单车道,农村饮水工程设计标准为常年在水平距离1000米外或垂直距离100米以上的群众、每人每天按50-100公斤、连续干旱地区100天有水、水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
5、投资估算和筹资方案(投资估算及具体构成、工程造价、材料价格、申请以工代赈资金额度、投劳折资、配套资金额度及来源等,以工代赈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原则上是以工代赈资金的20%。有些分析应详细列表)
6、劳务报酬安排
7、预期效益分析
①交通项目说明建成后可解决多少个行政村、多少人口交通困难问题,年运输量交通量等。
②水利建设项目说明建成后可增加或改善灌溉面积多少万亩、新增或改善除涝面积多少万亩。
③人饮项目说明解决多少人、多少头大牲畜饮水问题。
8、建设管理和后期管理养护措施
9、有关附件(项目方位图、平面布置图和主体工程断面图等)
附件4:
以工代赈资金补助标准
1、交通项目以工代赈资金的补助标准
“十二五”期间以工代赈资金以新改建四级公路以单车道(3.5M)沥青(砼)路面的道路为主,补助标准为新建四级公路15-25万元/公里,改建四级公路15-25万元。3.5M宽的四级砂石路补助标准5-10万元/公里。小型独立桥梁的补助标准0.5-1万元/延米。
2、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以工代赈资金的补助标准
“十二五”期间以工代赈资金对新建排灌站补助金标准0.3-0.5万元/千瓦;灌溉机井0.3-0.5万元/口;渠系配套小桥涵0.1-0.3万元/座;支斗渠建设0.5-1万元/公里;二型以下水库、塘坝0.5-1万元/万方。
3、人畜饮水项目以工代赈资金的补助标准
“十二五”期间以工代赈资金对人畜饮水项目的补助标准200-300元/人。
4、基本农田项目以工代赈资金的补助标准
“十二五”期间以工代赈资金对基本农田项目的补助标准是100-200元/亩。
5、小流域治理项目以工代赈资金的补助标准
“十二五”期间以工代赈资金对小流域治理项目的补助标准是7-12万元/平方公里。
6、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工代赈资金的补助标准
“十二五”期间以工代赈资金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补助标准是0.2-0.4万元/人,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内部道路、给排水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7、中心村庄改造项目以工代赈资金的补助标准
“十二五”期间以工代赈资金对中心村庄改造项目的补助标准是800-1000元/人,主要用于中心村庄的内部道路、给排水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5:
安徽省 县20 年以工代赈项目乡村公示信息反馈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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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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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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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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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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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乡镇(村)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项目责任人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乡镇主要领导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一个项目一张反馈表,一式二份;
2、此表作为项目拨付首付资金的依据之一。
附件6:
县20 年以工代赈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以工代赈项目的透明度,强化以工代赈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所有扶贫资金的使用都要实行公示、公告”的要求,现将省下达我县 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予以公示。请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执行。
公示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举报电话:县监察局(电话号码) 县发改委(电话号码)
公示单位:
二0 年 月 日
安徽省 县20 年以工代赈公示表
200 年 月 日 公示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年 限 |
建设单位 |
责任人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以工代赈 资金(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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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县 乡镇(村)20 年以工代赈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以工代赈项目的透明度,强化以工代赈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所有扶贫资金的使用都要实行公示、公告”的要求,现将省下达我县 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予以公示。请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执行。
公示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举报电话:乡镇政府县(电话号码)
监察局(电话号码)
县发改委(电话号码)
公示单位:
二0 年 月 日
安徽省 县 乡镇(村)20 年以工代赈公示表
20 年 月 日 公示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建设地 点 |
建设年 限 |
开工 日期 |
建设单位 |
责任人 |
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以工代赈 资金(万元) |
劳务报酬(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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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编制依据;二、项目建设地点;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四、工程设计及技术标准;五、工程预算及资金来源(实际到位资金);六、施工组织及质量管理;七、群众投劳方式方法及劳务报酬发放;八、工期安排;九、项目资金管理;十、工程效益;十一、工程后期管护措施;十二、附件(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平面示意图)。
以工代赈工程预算表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
主要工程名称及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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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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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9: 年度
县 项目施工合同书
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了保证 项目的施工质量,提高国家投资项目工程效益,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基建项目要求,计划利用 项目资金建设 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主要内容包括 。
三、根据审核的工程概(预)算报告,该工程合同价款为 万元(¥ 元)。其中 。工程款拨付与结算按“报帐制”办法,以 价款为准。如工程量变更,以实际批准并验收的结果计价。
四、甲方协助乙方积极组织项目受益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乙方按照国家下达的以工代赈劳务报酬额度支付给参加劳动的群众计 万元。
五、乙方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进行施工。物料供应采取 方式。
六、根据施工总体安排,乙方应于 年 月 日进场施工, 年 月 日完成竣工,有效工期总天数 天。
七、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及工期进行施工和竣工。每道工序完工,承包方需提交由监督、监理人员填写并签字的现场监理记录,否则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及拨付工程款。对于不合格的,应返工处理。
八、为严格工程质量,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
九、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时,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鉴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未获批准前,不能强行施工。
十、工程合同价款不因原料等价格因素的涨落而变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手续完备后,依据合同价款或经审查后的决算报告,除留10%的质量保证金外,甲方应及时开具其余资金的拨款单。待一年后该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提出拨款申请,经甲方审核后,拨付资金。否则,将质量保证金转作为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担,并给予适当处罚。
十二、奖罚
因承包人无故拖延工期的,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按拖欠工程额的1‰对承包人处罚。对保质保量按期竣工,获得优质工程,较好履行有关条款的承包人,在今后发包人其它工程的实施上,将享受优先承包权。
十三、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在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一年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由施工造成的工伤及其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及鉴证机关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条款和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侧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鉴证机关(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0:
二0 年度 县以工代赈项目工程
开 工 报 告 书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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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准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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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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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代赈资金 |
(万元) |
省配套 |
(万元) |
市县自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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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前期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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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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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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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划主要建设 规模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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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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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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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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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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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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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交付 情况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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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监 督 |
施工质量 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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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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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业主单位 |
施工单位 |
使用单位 |
质量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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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 责 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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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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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施 工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代 赈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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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以工代赈标示牌示例图
年国家以工代赈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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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简述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规模、标准、建设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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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投资 万元、其中,以工代赈 万元、 地方配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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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X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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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XX年X月X日 |
注:1、尺寸、材质各县最好统一
2、标示尽可能镶嵌在建筑物中;
3、标示牌应永久、醒目、因地制宜、造价适中
附件12:
请验报告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 赈[20 ] 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 乡镇 以工代赈项目 个,计划总投资 万元 ,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 万元 ,省配套 万元 ,市县配套 万元(实到位资金 万元),计划建设内容为 。
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共完成投资 万元,完成主要工程内容 。
目前,该项目各项扫尾工作全部完成,后期管护制度已经落实,文档资料齐备,经我乡(镇)初验合格,现申请对其予以验收。
特此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13:
以工代赈工程决算审核表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
竣工工程名称及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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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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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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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增工程内容及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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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减工程内容及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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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审 核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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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编制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注:决算审核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
附件14:
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
工程名称: 发放日期: 年 月 日 发放单位:(签章)
姓 名 |
住 址 |
付 酬 标 准 |
投工日 |
发 放 金 额 (元) |
领款人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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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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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20 年度以工代赈项目竣工验收表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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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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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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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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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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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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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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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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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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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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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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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主要建 设内容及技 术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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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类别 |
总投资 |
国家资金 |
劳务费 |
省级配套 |
市县配套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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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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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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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完成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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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前照片 |
建设后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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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验 收 意 见 |
项目受益村对项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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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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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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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综合 结 论 |
组长: 20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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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小 组 人 员 签 字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或职称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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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验收小组应由发改、监察、财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
人员组成。
附件16:
以工代赈工程移交表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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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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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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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单位或监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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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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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总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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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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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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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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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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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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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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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单位(公章) |
接交单位(公章) |
监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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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
负责人签名: |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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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件17:
年度以工代赈项目月进度报表(乡镇报县)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实际已完成投资(万元) |
工程形象进度 |
备注 |
||||||||
合 计 |
以工代赈 |
省级配套 |
市县配套 |
劳务报酬 |
合计 |
以工代赈 |
省级配套 |
市县配套 |
劳务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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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审核人:
附件18: 安徽省20 年度 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统计报表(县报省)
20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一、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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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到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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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计划下达 |
至X年X月到县财政专户 |
至X年X月到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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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日期 |
以工代赈资金计划(万元) |
到位资金(万元) |
占计划Z% |
到位资金(万元) |
占计划Z% |
占到财政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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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完成情况及工程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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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省下达项目计划文号 |
计划投资(万元) |
至X月份投资完成情况(万元) |
工程形象进度 |
存在问题、原因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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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以工代赈计划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完成占总投资% |
其中占以工代赈报帐支出 |
占以工代赈计划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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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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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基本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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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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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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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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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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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季首月10前上报
附件19:`
安徽省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工程进度季报表
(20 年第 季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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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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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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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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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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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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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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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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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
总 投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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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计划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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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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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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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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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季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
本季完成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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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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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完成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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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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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完成投资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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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季资金到达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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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 |
地方配套 |
到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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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位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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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 报酬 |
累计发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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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发放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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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
主要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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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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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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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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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季首月10前上报
附件20:
××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代赈[20××]×号 签发人:×××
关于上报××县(市)20××年财政预算内(或预算
内专项)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请示
省发改委:
根据你委《关于编报20××年财政预算内(或财政预算内专项)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精神,我们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围绕我县“十二五”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我们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围绕我县“十二五”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在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20××年财政预算内(或财政预算内专项)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经县政府或县政府××会议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随文上报。并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年(上年)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
……主要说明上年计划下达情况,至目前为止项目投资完成及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主要做法……。
二、20××年财政预算内(或财政预算内专项)项目计划编报的指导思想和项目安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安排原则。……。
(三)与“十一五”规划衔接情况。……。
三、20××年预算内(或财政预算内专项)计划安排依据
…………。
四、项目安排的基本情况
…,说明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预算内或预算内专项)××万元(含劳务报酬××万元);安排项目××个,其中基本农田项目××个,总投资××万元,以工代赈投资××万元;……,县、乡、村道路项目××个,总投资××万元,以工代赈投资××万元;……。
五、经济和社会预期效益简析
……。
附:1、××县(市)20××年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内专项)以工代赈建设计划表
2、××县(市)20××年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内专项)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表
3、××县(市)20××年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内专项)以工代赈项目排序表
××年××月××日
附件21:
××县××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政[20××]××号
关于上报×××项目(或工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县发改委:
内容:一是××项目辖区的基本情况(主要表述行政村数、人口数、耕地面积、该区上年人均纯收入等);二是该区贫困状况;三是项目建设必要性或意义;四是项目建设规模;五是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六是项目建设预计效益情况等等。现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随文上报。妥否,请批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