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会议定点管理,节约费用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安徽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党政机关会议场所保障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行〔2022〕1365号)文件要求和宿州市财政局印发的《宿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宿财行〔2018〕179号)有关规定,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形式,按采购规定程序入围5家2025-2026年度我县党政机关会议场所保障服务供应商。为进一步完善会议场所采购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服务期限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7年3月20日,定点场所要认真履行申请文件承诺。对不履行申请文件或服务协议的定点场所,财政部门将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二、各单位举办会议,要严格执行《砀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宿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砀财发[2015]54号
有关规定 ,在本次入围会议定点场所最高协议价格内,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与会议定点场所签订具体实施价格。会议费开支包括住宿费、会议伙食费以及与会议相关的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三、我县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供应商场所召开。
四、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附:2025-2026年度砀山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信息表(动态更新)
砀山县财政局
2025年3月26日
2025-2026年度砀山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信息表(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