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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砀山县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养老金超过1.6亿元

文章来源: 砀山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0-19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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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砀山县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每月及时、足额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养老金发放到位。截至9月底,砀山县城乡居保待遇发放人数为14.93万人,本年度合计发放养老金16661.73万元,发放率100%。

一是部署到位。砀山县城乡居保中心定期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对即将到龄的参保人员进行数据比对,核实生存状态、户籍信息、是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欠费等情况。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各镇(园区)人社所尽快督促办理到龄领取手续,并上报纸质材料;对因欠费暂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要求各镇(园区)人社所工作人员确认补缴年限和补缴金额后,及时做好告知和催缴工作,一旦保费补缴到位,积极帮助办理到龄领取手续。

二 宣传到位。为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水平,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居民未来老年生活,砀山县城乡居保中心、各镇(园区)人社所、村(社区)委员会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政策进行宣传,使广大参保到龄人员充分认识到补缴保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广大居民讲透政策,算清经济账、明白账,及时主动补缴所欠保费,以免影响待遇发放。

三是发放到位。砀山县城乡居保中心及时对各镇(园区)人社所当月报送的参保到龄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并予以待遇核定,确保当月报送,当月发放。每月及时与县财政部门对接,严格按照既定程序申请发放资金,确保养老金发放前将资金筹措到位。县城乡居保中心每月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及时生成发放数据,通过社银平台传输至合作金融机构,并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

四是稽核到位。严格遵照基金管理规定,加强城乡居保基金稽核和监督,严格落实省市下发的城乡居保疑似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人员核查任务;定期将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数据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数据进行比对;定期获取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的死亡、出国(境)定居等人员信息,并与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比对。该县人社局将比对出的疑似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人员信息发送至各镇(园区)人社所,由各镇(园区)组织专人逐一核实,并建立业务台账,确系死亡冒领和重领的,及时追回冒领和重领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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