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方案
砀财〔2021〕2号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皖财金〔2020〕506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作用,提高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使用率,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为:在法定年龄内,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条件,在我县境内合法经营(从事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军人、邢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自主创业农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二、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度和期限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在中央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基础上,提高到5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期限以及利息分担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期限最高不超2年。贷款期限内所产生利息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据实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四、创业担保贷款所须材料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需提供经下资料:
1、填写《砀山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以及个人书面承诺书。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场所证明或租赁协议。
3、要据申请人的申请类型不同,还须提供相关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
(二)、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
(三)、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须提供合伙协议书。(四)、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应提供法人证书。
五、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凭以上所须材料到经营所在地的镇人社所(站)报名申请创业贷款,对非本人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
2、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要检查申请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的就业情况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其他申请人的就业类型为单位就业,必须到劳动关系股进行单位登记并进行用工备案。
3、各镇(园区)人社所受理,进行初审推荐,对贷款申请人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确认借款人真实信息,然后报经办担保机构复核、汇总、整理后,经人社局审批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必须对贷款人进行征信认证,全面实地调查审核,确保每笔贷款的合法使用。对借人贷款、借店贷款等欺诈行为,取消其申领创业贷款资格。对查出已经发放,存在问题的贷款,经办银行要及时追回贷款本息,并对具体经办人追究相关责任。
4、经办银行对申请人及其配偶进行个人征信查询,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及其配偶不应有其他贷款记录。
六、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实行第三信用人担保,担保人除原在职在编的财政供给人员担保外扩大为银行系统、卫生系统、供电、烟草等直属企业在职人员均可担保。担保人资格由经办银行具体负责审核把关。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
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经办银行实行打卡发放。人社部门将贷款信息录入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在享受政策一档中打印记载。贷款期限内,将定期不定期对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带动就业等情况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中发现没有发挥创业贷款资金作用,或资金另作他用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收回此笔贷款本息。
八、财政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九、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由人社和财政部门会商后确定,在确定的经办银行设立担保账户,承担放贷业务。可实行多行办理,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对出现的不良贷款,由经办银行、担保机构按照20%、80%比例分担。
十、加强沟通协调
财政、人社、银行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创业贷款工作的规范开展,进一步发挥创业贷款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人社部门主要负责贷款贴息对象申报资格审核:银行部门主要负责贷款的及时规范发放、担保人的确认以及贷款资金的规范使用: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按规定拨付贴息资金。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推动奖补政策落到实处。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引导其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砀山县财政局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砀山县支行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