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文旅体办〔2025〕2号
关于印发《砀山县2025年度对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县文艺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等文件要求,砀山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砀山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派选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县级联合抽查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发起, 参与部门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消防救援局,共同依规开展联合抽查行动。
三、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抽查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9月19日
抽查对象:全县文艺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数,按20%比例检查
四、联合抽查事项
(一)文化旅游体育局抽查事项
文艺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的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三)卫生健康委员会抽查事项
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四)砀山县消防救援局抽查事项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五、职责分工
(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砀山县消防救援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联合检查步骤
(一)制定计划。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联合抽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单位)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砀山县消防救援局。
(三)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砀山县消防救援局认领企业,按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砀山县消防救援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文艺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10月21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各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参考市级联合抽查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依法追究责任。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权限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全面了解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忠义 联系电话:0557-2279578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张馨月 联系电话:0557-8022157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张尊永 联系电话:0557-2271716
县消防救援局 :侯程方 联系电话:0557-3598126
砀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砀山县消防救援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
砀山县2025年度对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
序号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
1 |
艺术类、体育类非学科校外培训 |
2025年度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
艺术类、体育类非学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
县级抽查基数10家,抽查比例20% |
2025年8月至9月 |
|
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