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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荣获“红旗窗口”、“服务之星”、“共产党员先锋岗”、“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4-0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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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窗口单位:

砀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考核小组对中心大厅办事窗口和工作人员第一季度的业务办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出勤考勤、安康码应用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税务局、公安局、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中心“红旗窗口”荣誉称号;决定授予刘琪(税务窗口)、刘淑敏(交运局窗口)、苏程(医疗保障局窗口)、蒋尧尧(人社局窗口)、 揣振亚(消防大队窗口)五人“服务之星”荣誉称号;决定授予黄宏(税务窗口)、 秦展(公安局窗口)、范满满(住房公积金窗口)、徐继展(房产管理中心窗口)、于文专(交运局窗口)五人为“共产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决定授予王春花(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王娆娆(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候兰华(住建局窗口)三人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砀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荣获“红旗窗口”、“服务之星”、“共产党员先锋岗”“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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