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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砀山县统计局202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文章来源: 砀山县统计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1-0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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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砀山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服务职能,提高统计服务的敏锐性和前瞻性,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作如下报告。

一、深化党建引领,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党建引领,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以及统计工作有效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我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今年以来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1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不断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办读书班1次,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党建学习成效转化为提高统计工作质效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县统计局与县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税务局等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优化数据处理流程、深化数据共享等措施,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商贸等专业数据上不断提高数据处理的准确性,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支持。1-11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0%,增速高于全市5.8个百分点,居全市第3位;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9.3%,增速高于全市14.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1%,增速高于全市4.8个百分点,居全市第2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亿元,同比下降3.7%,增速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38.2亿元,同比增长11.6%,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41.5亿元,同比增长2.8%

结合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梳理名单并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达到规模的企业申报入库,确保应统尽统。今年以来完成33家投资业,5家服务业,5家建筑业,1家房地产,8家工业,21家批发零售业,5家住宿餐饮业项目入库工作。

三、强化统计数据分析,研判经济发展趋势

为了更好地满足县委、县政府领导对统计分析资料的需求,我局深入了解上级领导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指标,及时获取上级的反馈和建议,加大对经济形势分析的力度,不断优化分析方法和内容,有效揭示经济运行的规律和趋势。结合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共撰写统计信息报告72篇,统计分析报告44篇,发布了《砀山县2023年经济社会统计公报》,评估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应对措施,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合理配备基层统计人员,满足工作高质量需要。我局根据砀山县16个镇(园区)的人口总量、经济规模、辖区面积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人员配备标准,挑选专业素质硬、学习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重的同志任职,每个镇(园区)都配备一名首席统计员及2名以上辅助统计工作人员,确保了基层统计工作的高效性和稳定性。

二是健全统计工作体系,确保统计工作规范开展。我局不断完善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各股室职责和权限,加强各股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工作规范和高质量开展。制定了《砀山县“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统计规范化建设和依法治统水平。

三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全局工作人员、镇(园区)首席统计员及辅助统计员学习培训统计基础知识、统计软件应用、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19次,培训680余人次,通过讲解、演示等方式,使统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培训内容,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持续提升。

四是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长期深入基层开展了农业、人口、文化产业及数据质量核查等方面的调研指导工作,了解基层统计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问题,同时提出统计工作要求,不断夯实统计工作的整体成效。

五、全面开展统计法治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全局通过局党组会议、全体党员大会以及全体人员会议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学习《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5次,传达关于国务院督查安徽省、湖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情况的通报,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的深刻认识。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高效依法检查。制定了《砀山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方案》,推动“以查代训。与县审计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配合的力度,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制度保障。按照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以及省市对企业(项目)数据质量核查的工作安排,我县对500余家企业(项目)进行数据质量核查,防止和纠正数据中的虚报、瞒报、漏报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现场检查企业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邀请萧县统计调查队执法人员开展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商业、投资、工业等专业共计检查22家企业(项目),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工作。

三是开展调研,完善不足。我局对照“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检查工作”、“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等7个方面开展统计法治调研,认真分析我县统计法治存在的不足,并逐一完善

四是开展法治活动宣传,提升基层法治意识。县统计局通过“四个一”服务指导企业进行统计数据填报的同时“送法入企”,对企业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意识。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普法宣传活动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普法宣传活动,发放统计法律法规选编读本2000余册,悬挂横幅80余条,统计资料彩页发放500余份,并于“砀山统计”微博账号定期更新新修改《统计法》法律知识,加大了《统计法》宣传力度和广度。

六、明确任务,依序推进农业经济调查

一是开展农业基层基础检查。县统计局对部分乡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包括台账设置是否合理,台账资料是否完备等。同时,检查报表填报是否规范、准确,保存是否完整,数据录入是否正确,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工作现场指出不足,并督促整改。

二是组织开展农业调查。我县农业统计组织开展了对油菜籽面积和产量、县域社会经济和乡镇以及村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上报,对全县四个季度蔬菜瓜果、水果生产情况开展调查上报,调查上报全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

三是收集数据计算产值。县农业股收集整理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数据,按照省统计局给定价格依法计算全年全县农业生产产值。

七、统筹协调,全面做好“五经普”各阶段工作

一是制定计划,科学部署登记工作。为确保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普查数据的质量和效率,我局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制定科学精准的工作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清晰界定普查登记的目标,统筹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二是精选“两员”,加强业务培训。在普查登记阶段工作中,我局精选了300余名工作经验丰富,以及熟悉普查区情况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登记阶段普查队伍结构的高效性。组织了4次系统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涵盖了普查流程与方法、数据采集与处理、普查表格填写规范等方面,为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认真开展登记工作,确保数据质量。我县300余名普查员手持移动终端按照清查底册入户采集,认真开展普查登记工作。通过比对营业执照、统计台账等资料进行身份核实。当前,利用移动终端录入17349家单位、2942家抽样个体户、12家投入产出单位的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确保了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跟进督促落实。我局分派6个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进行工作督导,通过沟通及仔细核查数据,直接了解当前实际情况,对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错误,工作小组及时的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是完成省级数据质量审核检查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县依照《安徽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县五经普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检查。随机抽取了砀城镇、赵屯镇、葛集镇、关帝庙镇、高铁新区5个乡镇中的93家单位、54家个体户,作为数据质量检查的样本普查对象,严格按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和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流程,实地走访,扎扎实实做好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结果,判定数据质量合格。

六是加大数据审核修正力度。县普查中心加强数据审核修正工作,并以自查与省市查询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问题,确保了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七是严格行业界定与数据奇异值处理。严格执行行业划分标准,对可能存在的行业划分错误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对于数据中出现的奇异值,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了解实际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八是加强名录库单位数据的维护整理。利用五经普单位清查数据与名录库单位数据进行比对,主动提前进行名录库单位数据的维护整理工作。通过对单位数据的新增、变更与删除,以及对名录库系统的更新维护,确保了名录库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统计数据存在质量不高问题。部分企业的财务和统计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原始凭证的开具、收集、审核和保管流程不够严谨,在统计台账管理方面不够十分重视。

二是县局人员力量不足。县统计局目前缺编5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工作进度。

三是执法人员存在缺口。目前全县仅有一名统计执法人员,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

八、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人员能力。加强行政工作人员在统计法上的学习和培训,鼓励行政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满足独立统计执法条件。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加强统计人员探索新的统计方法和思路,推动统计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更多具有统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青年人才加入。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确保企业“应统尽统”。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县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等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定期数据交换,确保各部门之间能够及时获取所需数据。对于相关部门培育的企业,我局及时与企业保持沟通,指导他们准备必要的申报材料,加快审核流程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尽快纳入统计范围。

三是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完善数据质量评估机制,严格规范企业数据填报。抓住当下经济中的热点及苗头性新趋势进行统计分析,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报送上级领导参阅,充分发挥了统计部门“智库”和“数库”的作用,为各级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持续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委监委、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定期抽查企业,加大0监督力度,对疑似线索与县审计局进行会商,对查实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加强统计法律宣传,营造统计法治氛围。结合“统计服务千企”服务、“四农普”、“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进行宣传,同时在砀山统计微博号持续更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修改《统计法》等相关知识,提升公众法治意识。

六是加强与农业部门沟通,准确反应农业生产形势。针对2024年农村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新修改或新增加部分指标,及时与农业部门沟通,并在日常报表期间加强与农业部门会商频度,共同夯实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七是持续优化,做好“五经普”数据公报及资料开发工作。根据普查数据,做好数据公报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利用普查资料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编辑出版经济普查年鉴等普查资料,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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