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砀山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统计工作的关键,以服务全县经济工作为宗旨,以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提升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切实做好统计部门工作。1-4月,我县经济运行恢复增长,完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增速居全市第5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0%,增幅在全市第1位;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7.5% ,居全市第4位;一般公共预算同比增长38.7%,居全市第2位; 4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增长13.6%,居全市第4位;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长10.19%,居全市位于第4位。一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3.3%,居全市第3位;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6.1%,居全市第5位。
一、强化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工作
切实做好“发挥党建引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主要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不松懈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思想教育成效转化为加快统计改革创新、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际行动。县统计局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以党建品牌建设、“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干部队伍建设、服务群众为抓手,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晴雨表”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县政府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五做到”会议要求,把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纳入年度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召开砀山县统计局“我的岗位我负责·提升效能争进位”会议2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二、强化务实笃行,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加强统计队伍建设。5月份,我局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4名,已全部到岗;从镇(园区)选出优秀首席统计员2名,优秀工作人员1名,分别在人口社会股、综合核算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进行跟班学习;住户调查18个样点完成了辅助调查员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按照以会代训、分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对首席统计员开展轮训,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手段,通过集中学习、资料共享、经验交流、答疑解惑等方式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专业技能。今年以来共举行培训5次,培训43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是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待遇。2月份,向政府提交《关于提高首席统计员和辅助统计员待遇的报告》,建议镇(园区)首席统计员由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增加至500元,辅助统计员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增加至300员,并于3月6日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从2023年元月份执行。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督查指导。班子成员带领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深入村(社区)、调查点、企业开展调研,听取统计调查对象、记账户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年初向县委督查室上报检查工作计划,计划联合县委督查室,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镇(园区)督导统计工作标准化建设进行督查,不断提高镇园区统计标准化建设能力。
三、坚持依法统计,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加强统计法学习。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2次,并传达学习关于铜陵市、合肥市肥东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年初制定印发了《砀山县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计划》,以去年和今年内对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四上"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抽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四上”企业和500万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对抽中的9家工业企业、4家商贸业企业、9个投资项目、3家服务业企业的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进行检查。4月26日,配合市统计局进行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及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共核查企业17家,其中4家服务业,3家工业企业投入产出,4家建筑业产值,6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是加强统计法宣传工作。举办全县首席统计员统计法专题讲座2期;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中共砀山县委党校23年春季主题班上作题为《统计工作与统计法治建设》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全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的敬畏意识和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
四、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提请县政府出台了《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砀政秘〔2023〕47号)文件,成立了砀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4月28日,印发了《关于组建砀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砀经普组〔2023〕1号)文件,成立了砀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并指导各镇(园区)成立相应机构,目前16个镇(园区)均已完成机构成立。5月31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晓强同志主持召开砀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详细安排部署。制定了《砀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计划》,起草了《砀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并完成了征求意见。
五、积极推进行动,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国家、省市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县统计局于4月17日召开县统计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了省市专项纠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专项纠治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砀山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砀统〔2023〕5号),成立了砀山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队、站普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三是突出专业自查重点。县局各专业根据市局相关专业自查方案,细化自查任务,在企业自查和专业抽查工作中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能源消费量、研发投入等重点指标高度重视。
四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4月份以来,县统计局组织各镇(园区)对企业数据进行自查,开展全县数据核查工作。目前全县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完成自查工作,县统计局现场核查企业共106家,并已对核查发现问题责令企业整改。
五是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调整整改进度,努力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建立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认领问题3类,具体问题10条,制定整改措施24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建立长效常态机制,对已整改的问题,强化督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细化整改任务,切实提升整改实效。
六、发挥职能优势,做好统计服务
一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围绕月度数据上报,综合分析研判形成经济运行形势撰写月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3篇, 月度经济运行情况信息报导3篇,编制发布《砀山县月度经济运行监测》3期,为全县各部门领导掌握全县经济状况提供了重要参考。2月13日,召开2022年全县经济运行数据新闻发布会,5月份撰写发布《砀山县2022年经济社会统计公报》,对2022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作出完整、详实、及时发布。
二是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工作。2023年以来基本单位名录库新增单位637家、变更单位268、剔除单位98家。
1-6月份“四上”企业申报,投资专业申报14家,通过审批9家,待审批5家。
三是积极做好服务千企工作。按照安徽省统计局服务千企实施方案,深入砀山汽博城商业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宿州丽蕊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进行统计业务指导,为企业提供有关政策服务。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统计基础薄弱。多数企业原始凭证不够健全,统计台账不够规范,支撑材料与上报数据不一致,上报数据不能提供原始的票据支撑。
二是统计调研仍需加强。针对全县焦点、热点问题等统计调研力度不够,高质量的统计分析、调研报告不够多。
三是班子配备不齐。我局总统计师长期空缺。
砀山县统计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