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砀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责任股室要结合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类分级执法要求,防止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二、监督检查计划责任股室要细化执法具体方案,明确执法时间线与检查内容,确保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执法全覆盖。
三、未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砀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砀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编制并落实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确保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依法应当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督促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坚持把遏制事故发生作为每次监管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重点,落实执法责任。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通过采取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加大精准严格执法力度,强化执法震慑。深化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优化执法方式,落实“逢查必考”制度,通过说理式执法、刚柔并济式执法、批评教育、以案释法等手段,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为基层减负要求,推进“综合查一次”,开展联合检查,减少多头重复检查。
二、编制依据和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意见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二)考量因素
1.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2.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3.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4.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三)编制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根据《中共砀山县委办公室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砀山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砀办秘〔2019〕24号)等规定,我局设行政编制人员12名(实有10人,其中局领导3人),事业编制人员21名(实有17人)。目前,局机关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执法人员20名,实际纳入2025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13名,占执法人员的65%,其中:
从事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政策法规、综合协调、执法监督、调查统计、办公室、行政审批、机关党委等工作人员7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5年全年365天,104个公休日,13个 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5-104-13=248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8)×执法人员数量(13)= 3224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县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5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965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镇(园区)应急管理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5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975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3224)-其他执法工作日(1965)-非执法工作日(975)=284个工作日。
其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177个工作日,工贸企业91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单位16个工作日。
四、检查单位和责任科室
根据砀山县应急管理局监管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5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1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213家,一般检查单位18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92.2%、7.8%。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213家)及责任科室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177家):重点检查直管行业领域颁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77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100家,不一一列举。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
2.工贸行业企业(30家):安徽溪木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砀山县海利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砀山冠虹食品有限公司、安徽铭凯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砀山兴达罐业食品有限公司、熙可食品(安徽)有限公司、安徽润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光明食品有限公司、砀山县富兴纺织有限公司、砀山县华人家具有限公司、砀山县旭和家具有限公司、砀山县顺森木业有限公司、砀山浩良木业有限公司、佳华木业(宿州)有限公司、中林企业(砀山)有限公司、砀山县远坤木业有限公司、宿州皇冠食品有限公司、宿州双源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德高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砀山县万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砀山隆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砀山国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砀山县元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宿州捷诚电子有限公司、砀山县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安徽耐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安徽绿岛制衣有限公司、砀山县佑国服装有限公司、安徽鲁冰花服饰有限公司。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单位(6家):安徽砀山海升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倍佳福食品有限公司、宿州信立汽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砀山县隆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中林企业(砀山)有限公司、砀山县土产杂品公司。
责任科室:应急调度股、执法大队。
(二)一般检查单位名单(18家)及责任科室
由相关股室从2025年县应急局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督检查对象中(除重点检查单位之外),随机抽取一般检查单位18家。其中,工贸行业企业16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抽查单位2家。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应急调度股、执法大队。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具体监督检查计划详情见附件1、2、3。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执法责任。要以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抓手,深化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精准化执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于监管执法人员该去查而不去查、查出重大隐患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优化执法方式。要强化科技保障,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要持续加强“互联网+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信息化教育培训、调度分析、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要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加强线上巡查,精准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要认真落实“逢查必考”制度,加强执法过程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关键岗位的随机抽考力度,推动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责任”意识。要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检查、交叉互查、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灵活运用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方式,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处理处罚质效。
(三)精准严格执法。要聚焦重点企业和重大事故隐患,紧盯发生过事故、被多次行政处罚、与典型事故同类型的企业,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和重点设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查找突出问题。要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实施“一案双罚”,带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对放任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蓄意逃避监管、瞒报事故的严重违法企业,依法关停,同时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持续加大问题隐患公开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
(四)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贯彻落实力度,确保执法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要实行“照单执法”,对照各行业领域检查事项清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规范实施检查、执法行为,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坚决杜绝逐利检查、任性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要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规范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全过程各环节。要统一使用安徽省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活动,做到执法全流程上线入网。要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运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则,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确保执法闭环。
(五)加强队伍建设。要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理论、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实战化执法能力训练,全面提升执法素养。要加强执法监督,严明执法纪律,对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予以纠治,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对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曝光。要建好用好执法技术检查员队伍,统筹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专家库,确保必要经费保障,发挥专业化 执法力量作用。要强化正向激励,对严格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 解重大风险的执法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给予肯定鼓励,提升监管 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附件:1.2025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2.2025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5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
监督检查计划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月底,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77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100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2数量
现有工作人员2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共496个工作日)
2.重点检查工作日(共177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87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共132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
重点检查直管行业领域颁证的危险化经营企业77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100家。
(二)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
重点检查单位年度内各检查1次,共177次。
(三)时间安排
检查177家重点检查企业,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0.5天。
(四)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检查。
四、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共496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52×2-13)×2=496个工作日。
(二)重点检查工作日测算(共177个工作日)
全年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177家企业各开展1次检查。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0.5天,共需要2×0.5×177=177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共187个工作日)
1.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共40个工作日)。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 全年需2名工作人员,每人20天,合计2×20=40个工作日。
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10个工作日)。全年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预计1次,2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5天,合计1×2×5=10个工作日。
3.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32个工作日)。全年现场核查安全生产信访举报预计8起,每起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起2天,需要2×2×8=32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共24个工作日)。参加县直相关部门联合督查检查全年预计6次,每次2天,2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6×2×2=24个工作日。
5.完成县政府或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合计81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运维。全年系统运维时间12个月,从事系统运维工作人员1人,每月2天,合计 1×2×12=24个工作日。
(2)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调和答复。全年2次,每次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2天,需要2×2×2=8个工作日。
(3)上报的相关工作总结及报表统计。全年预计24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24×1×1=24个工作日。
(4)信息报送。上报各级调度材料,全年预计25次,每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天,合计25×1×1=25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共132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70个工作日)。
(1)学习。每人每月1天,需要1×2×12=24个工作日。
(2)培训。每人每年5天,需要5×2=10个工作日。
(3)考核。每人全年5天,需要5×2=10个工作日。
(4)工作会议。组织1次全县危险化学品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需1天;参加上级视频会,每年24次,每次需要0.5天;每次会议需要2人参加;合计1×2+0.5×2×24=26个工作日。
2.参加党群活动(共32个工作日)。
(1)局里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每月4次,每次0.5天,需要 0.5×4×1×12=24个工作日。
(2)党员党课学习。每季度1次,每次0.5天,需要0.5×4×1=2个工作日。
(3)党员活动日。每月1次,每次0.5天,需要0.5×1×12=6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共10个工作日)。每人全年5天,合计5×2=10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共20个工作日)。1人工龄2年,休假5天;1人工龄超过20年,休假15天。合计20个工作日。
附件2
2025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工贸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底,全县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注册的在营工贸企业共121家,其中,涉及涉氨制冷企业8家,粉尘涉爆企业28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企业61家,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10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496个。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91个。其中,重点检查6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31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199个。
(五)非执法工作日:206个。
三、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重点检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30家企业,计划用时60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65.93%。
(二)一般检查安排。一般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砀山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第二版),从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企业中随机抽取16家企业开展检查。计划用时31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34.07%。
(三)检查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13令)》、《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及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要求的“25+20”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要点等,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对表对标进行检查。
四、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496个)。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5-104-13)×2=496个。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91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96-199-206=91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99个)。
1.行政执法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12个工作日)。按每月1天、1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12×1×1=12个工作日。
2.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和推进粉尘监测预警系统建设(16个工作日)。按每季度2天、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4×2×2=16个工作日。
3.持续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服务指导与督促整改等工作(48个工作日)。按每季度6天、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4×6×2=48个工作日。
4.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处置(7个工作日)。预计2025年参与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1起。每起事故包括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撰写报告、督促落实处理、档案归集等环节,每起事故与应急处置需要1人、7天。合计1×1×7=7个工作日。
5.参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或双随机检查(18个工作日)。预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9次,每次需2人、1天,合计9×2×1=18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32个工作日)。坚持真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组织开展宣讲培训活动,预计需2人、16天;合计2×16=32个工作日。
7.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4个工作日)。按每半年需1天、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2×1×2=4个工作日。
8.调度工贸行业“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26个工作日)。对信息化平台信息录入、审核等情况进行调度,开展线上监督管理,每周1次,每次1人、0.5天,合计52×1×0.5=26个工作日。
9.完成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安排部署的异地执法跟班学习工作任务(6个工作日)。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厅安排的县际异地执法跟班学习,按照1次、2人、3天计算,合计1×2×3=6个工作日。
10.专项行动(20个工作日)。上半年、下半年根据国家部署或季节特点各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或专家指导服务,按照2人、10个工作日计算,合计2×10=20个工作日。
11.组织开展全市电气焊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工作(10个工作日)。组织人员开展“加芯赋码”工作需5天,2人,合计5×2=1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206个)。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30个工作日)。
(1)业务学习每周每人0.5天,合计52×0.5×2=52个工作日。
(2)参加各类现场、视频培训各种培训每人每年5天,合计5×2=10个工作日。
(3)参加县安防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巡察。2025年度继续对县安防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考核巡察。按考核巡查需2人、10天计算,合计2×10=20个工作日。
(4)承办(举办)全市(各时段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活动策划、准备、实施等需2人、10天,合计2×10=20个工作日。
(5)参加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等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预计全年参加安全生产现场会和视频会议28次,每次参会2人、会期0.5天,合计28×2×0.5=28个工作日。
2.检查指导各镇园区工贸安全监管工作(10个工作日)。每人每年平均5天,合计5×2=1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36个工作日)。
(1)党支部“三会一课”。党支部大会每季度1次、党员活动日每月1次、党课每季度1次;按每次活动需2人、0.5天计算,合计4×2×0.5+12×2×0.5+4×2×0.5=20个工作日。
(2)参加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按每人每年学习4天计算,合计4×2=8个工作日。
(3)参加其他党群活动(廉政警示教育、红色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月)。按每人每年4天计算,合计4×2=8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10个工作日)。按每人每年5天计算,合计5×2=10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20个工作日)。按我局工作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2人工龄均在10年以上,应休年休假10天,合计10×2=20个工作日。
附表
2025年工贸行业重点检查单位名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政区划 |
行业领域 |
备注 |
一、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企业(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 |
||||
1 |
安徽溪木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朱楼镇 |
轻工企业 |
|
2 |
砀山县海利罐头食品有限公司 |
砀城镇 |
轻工企业 |
|
3 |
砀山冠虹食品有限公司 |
砀城镇 |
轻工企业 |
|
4 |
安徽铭凯食品有限公司 |
砀城镇 |
轻工企业 |
|
5 |
安徽省砀山兴达罐业食品有限公司 |
砀城镇 |
轻工企业 |
|
6 |
熙可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关帝庙镇 |
轻工企业 |
|
7 |
安徽润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高铁新区 |
纺织企业 |
|
8 |
宿州市光明食品有限公司 |
赵屯镇 |
轻工企业 |
|
9 |
砀山县富兴纺织有限公司 |
曹庄镇 |
纺织企业 |
|
10 |
砀山县华人家具有限公司 |
薛楼板材加工园 |
轻工企业 |
|
11 |
砀山县旭和家具有限公司 |
薛楼板材加工园 |
轻工企业 |
|
12 |
砀山县顺森木业有限公司 |
薛楼板材加工园 |
轻工企业 |
|
13 |
砀山浩良木业有限公司 |
薛楼板材加工园 |
轻工企业 |
|
14 |
佳华木业(宿州)有限公司 |
薛楼板材加工园 |
轻工企业 |
|
15 |
中林企业(砀山)有限公司 |
薛楼板材加工园 |
轻工企业 |
|
16 |
砀山县远坤木业有限公司 |
薛楼板材加工园 |
轻工企业 |
|
17 |
宿州皇冠食品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轻工企业 |
|
18 |
宿州双源食品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轻工企业 |
|
19 |
安徽德高食品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轻工企业 |
|
20 |
安徽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轻工企业 |
|
二、其他需重点检查的企业 |
||||
1 |
砀山县万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
官庄坝镇 |
建材企业 |
|
2 |
砀山隆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砀城镇 |
建材企业 |
|
3 |
砀山国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关帝庙镇 |
建材企业 |
|
4 |
砀山县元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砀城镇 |
机械企业 |
|
5 |
宿州捷诚电子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机械企业 |
|
6 |
砀山县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纺织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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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徽耐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机械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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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徽绿岛制衣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纺织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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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砀山县佑国服装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纺织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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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徽鲁冰花服饰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纺织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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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5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检查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县各镇(园区)及部门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注册填报应急预案37个、各类企业应急预案313个,注册在营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企业共计263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应急调度股现有工作人员2人,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其中1人持有效执法证件。按照执法检查不得少于2名执法人员的要求,在检查时需协调执法大队1名执法人员共同开展检查。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监管总法定工作日共496个。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16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12个工作日、一般检查4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368个工作日,包括应急预案管理、应急队伍建设、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参加县直部门联合执法、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事项。
4.非执法工作日。共112个工作日,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参加党群活动、工作调研、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
三、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年度内对6家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名单见附表)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及实施管理等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共计12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2家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共计4个工作日。
(三)检查依据
主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抽查。
四、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496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执法人员数量=(365-104-13)×2=496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共16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年度内对列入“重点检查名录库”的6家企业各开展一次重点检查,每家企业用时1天,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合计6×2×1=12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从监管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2家企业,每家企业用时1天,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合计2×2×1=4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68个工作日)。
1.应急预案管理(202个工作日)
(1)县本级相关预案编制修订,包括前期调研、草案编制、征求部门意见、组织评审、上报印发等,60天、1名工作人员,计60×1=60个工作日。
(2)督促指导全县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应急预案优化,及相关信息统计、核查。每月4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4×1×12=48个工作日。
(3)预案备案,每月2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2×1×12=24个工作日。
(4)组织开展预案演练(70个工作日)。
①2025年度县级应急演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及企业:4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4×2=8个工作日;方案策划和脚本编制:8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8×2=16个工作日;项目服务招标:3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3×2=6个工作日;现场组织(含预演):6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6×2=12个工作日;总结评估:4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4×1=4个工作日。
②全县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专题活动)以及相关演练信息统计、总结上报等,每月1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1×2×12=24个工作日。
2.应急队伍建设(72个工作日)。
(1)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42个工作日)。参加省、市应急救援技术竞赛,全年5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5×2=10个工作日;全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年8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8×2=16个工作日;推进专业救援队伍建设8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8×2=16个工作日。
(2)全县社会救援力量建设(30个工作日)。修订文件、调研、组织培训:全年15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15×2=30个工作日。
3.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管理及维护(60个工作日)。
省信息化平台应急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管理,每月4次,每次1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1×1×4×12=48个工作日;信息化平台应急资源管理填报情况检查通报,每月1次,每次1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1×1×12=12个工作日。
4.参加其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6个工作日)。
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每年4次,每次2天,2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2×4×2=16个工作日。
5.网上咨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调研和答复(8个工作日)。
网上咨询全年12次,每次0.5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0.5×1×12=6个工作日;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调研和答复全年2次,每次1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2×1×1=2个工作日。
6.其它(10个工作日)。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其它任务和事项,合计1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112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6个工作日)。
(1)学习每月每人2天,合计2×2×12=48个工作日。
(2)培训每人每年4天,合计4×2=8个工作日。
(3)年度考核每年每人0.5天,合计0.5×2=1个工作日。
(4)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会2次,1人,1个工作日,合计2×1×1=2个工作日;省、市应急管理相关会议4次,每次1人,,1个工作日,合计4×1×1=4个工作日;其他会议6次,1人,0.5个工作日,合计6×1×0.5=3个工作日;共计9个工作日。
2.参加党群活动(20个工作日)。
(1)局里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每月2次,每次0.5天,需要0.5×2×12×1=12个工作日。
(2)党员党课学习。每季度1次,每次0.5天,需要0.5×4×1=2个工作日。
(3)党员活动日。每月1次,每次0.5天,需要0.5×12×1=6个工作日。
3.病事假(6个工作日):全年每人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4.年休假(25个工作日):按照局工作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1名监管执法人员工龄超过20年,应休假15天,1名监管人员工龄超过10年,应休假10天,合计15×1+10×1=25个工作日。
附表
2025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政区划地址 |
行业领域 |
1 |
安徽砀山海升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轻工食品 |
2 |
安徽省倍佳福食品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轻工食品 |
3 |
宿州信立汽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机械制造 |
4 |
砀山县隆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砀城镇 |
建材 |
5 |
中林企业(砀山)有限公司 |
薛楼板材加工园 |
工贸 |
6 |
砀城镇新310国道北侧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