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公开 > 砀山县应急管理局 > 财政资金 > 部门项目
浏览量:   字体:【    】

砀山县冬春救助资金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 砀山县应急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4-15 10:27
字体大小:【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皖财资环〔2024〕1327号和皖财资环〔2024〕1328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9万元、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694万元,总计743万元。经县政府同意,全部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和省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743万元,在接到财政下达的救灾资金预算指标后,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分解下达,上报绩效目标。镇村通过公开公示程序及时审核上报受灾群众名单和救助金额清册报送应急部门审定,确保受灾群众都能享受国家的救助。计划20251月15号前完成,实际1月15号前完成。财政部门根据应急部门提供的补助名单,实际发放救灾资金743万元。根据资金管理文件,资金使用部门加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和省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43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全年实际发放救灾资金743万元,救助受灾群众27081户,39178人。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人数,指标值39888人,全年实际完成39178人;

2)质量指标:

A、冬春救助标准指标值:全县受灾困难救助对象39888人,人均救助标达到186.27元/人。一般户,175元/人;特殊人群,225元/人。全年实际完成值:人均救助标达到189.64元/人。一般户,175元/人;特殊人群,225元/人。

B、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

C、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发放完成时间,指标值20251月15号前,全年实际完成20251月15号前。

4)社会效益:A、帮助受灾群众度过冬令春荒,指标值明显,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B、政府舆情引导,指标值明显,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投诉率,指标值≤0.1%,实际完成值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原因:129人自然死亡,581人资金发放阶段未通过公示。2、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摸底阶段工作,乡(镇)、村(社区)两级的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等工作。二是针对个别镇(园区)审核把关不准确的情况,县安防委办深入基层,对救灾工作业务人员加强政策指导帮扶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建立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财政资金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年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3、按照预算公开的要求,将绩效自评结果与部门预算一并公开。

 

 

2025年3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