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公开 > 砀山县应急管理局 > 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题 > 灾害救援 > 灾害处置
浏览量:   字体:【    】

砀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抗旱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应急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6-14 15:02
字体大小:【    】

各镇(园区),县防指成员单位:

5月1日以来,全县降雨量不及常年同期的十分之一。据气象预报,近期我县将出现持续性高温天气,其中6月15日-6月21日最高气温可达37~39℃,局部超过39℃。未来一周无有效降水,旱情将进一步发展,不利于夏种工作开展。

根据《砀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14日16时启动抗旱IV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各镇(园区)抗旱行政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各项农业抗旱措施落实落细,最大限度降低旱情影响。视旱情发展情况,及时加大抗旱动员力度。

2、各镇(园区)要抓紧补充应急送水车辆、水泵、发电机组、输水软管等必要的抗旱物资。全面掌握本地区供水、用水现状,根据抗旱用水需要,细化水量分配计划,科学调度水源,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需要。

3、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及时提供抗旱指导信息,加强气象观测,抢抓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4、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业抗旱指导,督促引导群众广泛开展抗旱补墒,及时完成夏种任务。

5、水利部门要加强抗旱水源调度和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指导做好农村居民饮水保障工作。

6、城管部门要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

7、宣传部门要加强抗旱和节水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抗旱合力。

8、各镇(园区)、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