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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防汛物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应急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2-1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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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防汛物资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 徽      

                          20211213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防汛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抗洪抢险和应急救援需要,规范省应急管理厅防汛物资管理,根据《安徽省省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省应急管理厅防汛物资(以下简称防汛物资)是指由省应急管理厅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采购储备的省级防汛物资。

第三条  防汛物资属省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调度权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未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厅防汛抗旱处负责组织协调防汛物资调用工作,监督指导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会同厅办公室编制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经费年度使用计划。

第五条  厅办公室负责下拨并监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经费使用,厅机关纪委负责对防汛物资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条  省救灾减灾中心(以下简称代储单位)负责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定期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和调用情况;

(二)严格执行省应急管理厅调用通知,负责防汛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三)负责防汛物资的清点、检查、接收入库,建立防汛物资台帐,并录入应急资源管理信息平台;

(四)按照防汛物资不同品种存储和维护保养要求,做好物资的日常保管养护和仓储环境管理;

(五)负责防汛物资报废申请和处置。

第三章  物资管理

第七条  代储单位对防汛物资在确认验收合格后,填写《省级防汛物资入库接收单》(见附件1),办理台账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代储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岗位职责、值班巡查、验收发货、维护保养、消防安全、物资台账、档案管理等制度,对防汛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

第九条  代储单位要按防汛物资维护保养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物资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每年汛前,须对物资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填写维修保养档案和日志,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省应急管理厅。

第十条  代储单位要按防汛物资存储要求做好仓储环境管理工作,设置避光、消防、安全监控及隔潮垫层等设施,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污染等物资存储条件。对防汛物资要分类集中存放、码放整齐、留有通道,要做到实物、标签、账目相符,定期盘库,确保安全。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调用物资,充分发挥物资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  代储单位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做好物资调运准备。每年51日前代储单位要将代储物资相关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汛期值班电话、物资调运预案等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第十二条  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防汛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所在单位追回或赔偿,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第四章  物资调用

第十三条  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物资调用通知,省应急管理厅向代储单位下达省级防汛物资调拨通知单(见附件2,调拨通知单由厅业务处室负责办理,厅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发。紧急情况下,可电话通知代储单位调拨,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调用手续。

第十四条  储单位接到调拨通知单后,应立即与申请调用单位联系,确定物资调运方式(采用代储单位送货或调用单位自提),迅速组织发运。

第十五条  调用物资发运后,代储单位要及时通知接收单位做好物资接收准备,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后,接收单位要在收货凭证上签字确认。调拨完成后,代储单位要根据实际调运情况填写《省级防汛物资调运出库报告单》(见附件3),及时报告省应急管理厅。

第十六条  调用防汛物资所发生的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不含物资本身费用),由申请调用单位负责结算。

第十七条  代储单位要制订防汛物资调运预案,落实发货、装卸、运输等各项措施,做好随时调运物资的各项准备。代储单位每年汛前要组织一次预案演练。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防汛物资的年储备管理费按照不超过储备物资总价值的5%计算,由厅防汛抗旱处会厅办公室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从厅年度应急管理专项经费中安排。

第十九条  防汛物资的采购、返还、报废、核销及储备管理费使用等,按照《安徽省省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财农2011220号、财农20161276)和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省级防汛物资入库接收单

仓库名称:

入库日期:

供货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物资入库属性:   新增物资□      返还物资□     调配物资□ 

序号

物资品名及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数量

单价

总价值

 

 

 

 

 

 

 

 

 

 

 

 

 

 

 

 

 

 

 

 

 

    

 

物资验收情况:

入库确认意见:

储备库经办人(签字):

 

 

日期:

储备库审核人(签字):

 

 

日期:

代储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 章)

日期:

注:1、物资验收情况填写入库通知或物资验收情况,入库确认意见填写对入库物资信息的确认情况。

2、表格一式2份,一份代储单位留存,一份省应急管理厅留存。

附件2

省应急管理厅省级防汛物资调拨通知单

编号:                                         

代储单位

 

调拨

物资

物资名称

数量

 

 

 

 

 

 

 

 

调拨依据

 

申请调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签发

(盖章)

 

 

年  月  日

注:表格一式2份,一份代储单位留存,一份省应急管理厅留存。

附件3

省级防汛物资调运出库报告单

代储单位名称(盖章):                       编号:

调用物资品名

及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调用数量

实际出库数量

运输方式

发运时间

押运人姓名

及联系方式

 

 

 

 

 

 

 

 

 

 

 

 

 

 

 

 

 

 

 

 

 

 

 

 

 

 

 

 

调拨通知单编号:

相关情况说明:

代储单位负责人(签字):         仓库负责人(签字):

注:表格一式3份,一份接收单位留存,一份代储单位,一份省应急管理厅留存。

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防汛物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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