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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与任务分工

文章来源: 砀山县乡村振兴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7-2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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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创新型“五个砀山”建设提供纪律保障。具体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如下: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真正把这项基础工作贯穿于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组织生活全过程,增强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2.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令畅通。

3.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4.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5.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促进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落到实处。

6.加大对“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监督检查,逐步形成“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7.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不折不扣落实集体决策,坚决克服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8.学习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探索实践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相互促进的有效途径。

9.推进巡察、审计监督、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范“四个全覆盖”。

二、狠抓压力传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10.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努力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11.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管党治党领头人的意识,要一个节点接一个节点地抓深入,一个环节接一个环节地抓到位,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地抓具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12.要落实一岗双责,担负起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要主动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13.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促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4.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将要制定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

15.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察整改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16.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17.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18.按照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健全组织,配强班子,选好干部。坚持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

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19.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成果,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20.严查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

21.坚决刹住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满月宴”和大办婚丧喜庆等行为。

22.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把“小金库”和“账外账”清理到位。

23.坚决杜绝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和收受请托对象、服务对象、监管对象“红包”礼金等行为。

24.坚决整治“为官不为”、不遵守工作纪律等懒政、怠政行为。

25.扎实开展严查“红包风”、“吃喝风”等“地方病”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会所大检查”联合行动。

26.持续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和我局相关规定情况的督查力度。

27.深化效能建设,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全力打造我局效能建设“升级版”。

28.全面落实“任务分解、落实报告、跟踪督查、社会监督”四项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等行为,严厉追责并公开曝光,真正以制度的有效落实,推动工作落地生根。

29.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清单责任制度,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

30.持续端正“家风”。领导干部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3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定期开展多形式的“以案释纪”警示教育活动。

32.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保持惩腐高压,坚决遏制蔓延势头

33.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决执行党的“六大纪律”,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34.要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变成犯罪,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35.正确把握“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的覆盖面。

36.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安全文明办案,规范谈话点各项建设。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纪律审查重中之重,重点惩治。

37.对巡察、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以纪律为尺子,加强分析研判,进行分类处置。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8.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把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出现纪律审查安全事故的,必须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9.压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向基层延伸,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40.对于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41.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42.紧盯重点领域,大力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形式主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收取好处费”等严重问题。

43.严查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严重问题。

43.加强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

44.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对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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