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夯实脱贫攻坚责任。坚决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持续强化对扶贫干部的关爱激励,保持脱贫摘帽指挥部不撤,保持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机制不变,保持驻村工作队、扶贫小组长队伍相对稳定,保持各方力量支持脱贫攻坚力度不减。在2020年12月底前扎实做好2019年及以前的精准扶贫档案收集齐全,按标准化、制度化、信息数字化要求整理归档工作。
二是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色。继续打好政策集合、项目集中、资金集聚、措施集成“组合拳”。谋划2020年项目932个,计划投资4.6亿元,首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7618万元已分配到位。注重“造血式”扶贫,大力推行“四带一自”和“三有一网”扶贫模式,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6万个,建设扶贫产业园10个。强化就业扶贫,新增就业扶贫岗位800个。坚持“志智双扶”,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确保2020年整体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均得到质的提升,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
三是健全完善后续帮扶机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全面开展贫困人口普查,查找突出问题,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强化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防范返贫监测机制。探索建立边缘户救助保障制度,设立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资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防止产生产业扶贫、小额信贷还贷、“悬崖效应”“福利陷阱”、涉贫舆情等风险。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促进产业扶贫与产业兴旺有机融合,推动贫困户与非贫困户、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
四是持续深化作风专项治理。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以及省市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继续贯彻中央、省关于“基层减负年”的工作要求,坚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暗访,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脱贫攻坚工作中急功冒进、表面文章、留痕主义和问责泛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是统筹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全面总结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的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及成效,对照砀山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逐条逐项进行排查,研究持续实施的政策措施,总结提炼脱贫攻坚中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重要成果和典型案例,为实现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总之,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鼓作气,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坚决攻克最后堡垒,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确保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