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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的意见

浏览量:发表时间:2016-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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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14〕1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以下简称“双包”),是对全县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都确定一个定点帮扶责任单位,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都确定一名帮扶责任人。通过开展“双包”定点帮扶,进一步强化包村帮扶单位和包户干部的扶贫责任,更加广泛地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确保2020年同步实现小康。

二、实行单位包村

(一)参与包村的单位

省、市定点帮扶砀山的有关单位、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各单位。

(二)单位包村的安排

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原则上在已定的帮扶镇(园区)内确定一个贫困村包村帮扶 ,具体帮扶村由省委组织部确定。

市直定点帮扶单位帮扶村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办安排确定。

除省、市确定包村帮扶的贫困村外,其余贫困村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扶贫安排县直及驻各单位包村帮扶。安排原则:1.根据帮扶单位人数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数,在全县范围内调整;2.对人员编制少的单位,一般安排两个以上的单位包村帮扶;3.一个贫困村如果有2个以上单位帮扶,确定其中1个单位为牵头帮扶单位4.非贫困村包村帮扶单位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5.县直及驻各单位结对帮扶职工原则上不低于在职职工人数80%;6.贫困村不出列,包村帮扶单位不脱钩。

(三)单位包村的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协助监督、检查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村走访,开展调查研究和送温暖活动。

2.根据砀山县3118”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结合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村科学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促进帮扶村整体脱贫。

3.发挥单位优势,统筹各类资源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贫困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根据当地实际,帮助村(社区)培育和发展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帮助改善村内的道路、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公共基础设施;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帮助村(社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按省文件精神,牵头帮扶单位要确定一名事业心强、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常年驻村帮扶,选派干部的具体条件为:中共党员、3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三、实行干部包户

(一)干部包户的安排

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由包村帮扶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结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原则上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贫困村,至少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每月入村帮扶不少于2次;县直及驻单位和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人联系1个贫困村或非贫困村,至少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每月入村帮扶不少于2次;其他干部每人至少帮扶联系2户贫困户,每月到户帮扶不少于2次原则上每名帮扶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不超过5户。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由县、镇(园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原则,由所在镇(园区)、村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教育、卫生系统在职职工和镇(园区)干部进行帮扶。贫困户中的五保户和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原则上由所在镇(园区)的民政干部和村干部联系。贫困户不脱贫,帮扶干部不撤离,稳定脱贫后要保持定期随访至脱贫攻坚期结束。

帮扶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要分别填写到国家统一印制的《贫困户登记表》《扶贫手册》和《明白手册》。

(二)干部包户的职责

1.在单位驻村干部和镇(园区)、村干部的指导与协助下,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等。

2.根据砀山县3118”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结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3.定期走访贫困户,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四、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制度

1.驻村工作队安排

驻村帮扶干部、联系贫困村的镇(园区)干部以及所在村大学生村官组成驻村扶贫工作队,由驻村帮扶干部任队长。驻村工作队由各级组织、扶贫部门共同管理,帮扶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每批驻村工作队任期为3年。驻村工作队队长担任贫困村或非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

2.驻村扶贫工作队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2)根据砀山县3118”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结合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3)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4)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5)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6)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村道、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7)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8)协助组织实施各类到村到户扶贫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

3.驻村工作队队长职责

   1)负责对工作队队员的管理,制订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2)负责建档立卡的数据更新。(3)牵头编制扶贫项目,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4)负责安排和管理工作队工作经费。(5)负责落实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协助做好本单位干部包户工作。(6)定期向包村单位汇报贫困村工作情况并争取支持;年底撰写工作总结,并向镇(园区)、县级组织、扶贫部门以及派出单位报告。

4.驻村工作队队长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工作由镇(园区)党(工)委具体负责,各级组织、扶贫部门要加强督查和工作指导,包村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由原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担负的扶贫工作由驻村工作队队长安排。

驻村工作队队长正常工作日要吃住在村,确保每月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离岗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离岗一周以内的,要经镇(园区)批准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备案;离岗一周以上的,经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批准,报备案。驻村工作队队长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的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上述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包村单位不得无故抽调其承担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建立“双包”定点帮扶制度,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新时期扶贫开发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省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各镇(园区)、各部门和包村帮扶单位要充分认识“双包”制度在推进我县扶贫开发、加快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2.明确职责。根据皖扶组〔2014〕10号文件精神,“双包”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各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承担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包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两次深入贫困村调研,并定期召开包村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干部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推进包村帮扶工作。包村帮扶单位要确定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包村帮扶工作。贫困村、非贫困村和所在镇(园区)要指定专人协调、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工作。

3.优化考评。建立包村包户工作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年度帮扶工作情况考核,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量化为一定分值纳入机关效能考核。三年包村期满,要对包村包户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包村单位要继续履行包村责任。

4.抓紧落实。各镇(园区)和省、市、县包村帮扶单位要抓紧时间,无缝对接,尽快落实包扶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各镇(园区)要积极主动与帮扶单位对接,落实好帮扶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包村帮扶单位要通过单位动员、个人报名和党委(党组)推荐相结合等程序确定驻村帮扶干部人选,并报县委组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各镇(园区)要在1015日前将驻村帮扶干部名单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

附件:1.砀山县县直单位帮扶贫困村一览表

      2.砀山县教育卫生系统帮扶非贫困村一览表

      3.砀山县包村帮扶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4.砀山县驻村帮扶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5.砀山县单位包村基本情况汇总表

      6.砀山县驻村帮扶干部基本情况汇总表

 

 

                             中共砀山县委办公室

                             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6

 

 

 

 

 

 

 

 

 

 

附件1

砀山县县直单位帮扶贫困村一览表

 

贫困村

县直帮扶单位

贫困村

县直帮扶单位

希望新村

县教体局(责任单位)

新华村

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
砀山四中(协助单位)

酒店张庄村

县公路局(责任单位)
县寿险公司(协助单位)

毛雷庄村

县水务局(责任单位)
建行砀山支行(协助单位)

洪河新村

县交运局(责任单位)

高寨村

省人防办
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

坡里王屯村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责任单位)

窦集村

县档案局(责任单位)
县医院(责任单位)
县邮政储蓄银行(协助单位)

吴庄村

市红十字会
县红十字会(责任单位)
县中医院(协助单位)

特殊教育学校(协助单位)

阚寨村

县人武部(责任单位)
中行砀山支行(协助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
砀山实验小学(协助单位)

程庄村

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县委党校(责任单位)

熙可社区

砀山二中(责任单位)
县人大办(协助单位)
县教体局(协助单位)

徐井村

市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责任单位)
四中初中部(协助单位)

黄屯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
县安监局(协助单位)
砀山实验小学(协助单位)

李屯村

市司法局
县交运局(责任单位)
果树职业高中(协助单位)

汤寺村

县发改委(责任单位)
县农发行(协助单位)
县行政服务中心(协助单位)

北郊社区

市人防办
县人防办(责任单位)
县机关工委(协助单位)
民族中学(协助单位)

刷集村

县国税局(责任单位)
县房改办(协助单位)
第一职高(协助单位)

杨庙村

市气象局
县气象局(责任单位)
西关小学(协助单位)

官庄社区

县委办(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协助单位)
县农发局 (协助单位)   

王古楼村

市移动公司
县移动公司(责任单位)
县中心幼儿园(协助单位)

徐楼村

县城管局(责任单位)
县残联(协助单位)
县旅游局(协助单位)

林屯村

电信宿州分公司
县电信局(责任单位)
县青少年体育运动技校

(协助单位)

刘楼村

淮北师范大学
县粮食局(责任单位)

新城社区

县国土局(责任单位)

县政府办(协助单位)
县统计局(协助单位)

贾楼村

县民政局(责任单位)

县行管局 (协助单位)

贾寨村

县医院(责任单位)
县效能局 (协助单位)

汪阁村

县检察院(责任单位)
县总工会(协助单位)
西城幼儿园(协助单位)

土山村

县酥梨保护区(责任单位)
县卫计委 (协助单位)  

李园新村

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砀山五中(协助单位)

振兴社区

县人社局(责任单位)
砀山附小(协助单位)

罗寨村

县卫计委(责任单位)
县新华书店(责任单位)

丰棉村

市国税局
市文联
县国税局(责任单位)

利民社区

县政协办(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协助单位)
县文联(协助单位)

桃源村

市邮政公司
县邮政公司(责任单位)

蒋庄村

市委组织部
市公安局
县财政局(责任单位)

良梨村

省司法厅
县老干局(责任单位)
县广播电视大学(协助单位)
砀山附小(协助单位)

梅屯村

市地税局
县地税局(责任单位)
砀山民族小学(协助单位)

家和村

市交通运输局
县农委(责任单位)

吕集村

中国人寿财险宿州中心支公司

县烟草公司(责任单位)
县财险公司(协助单位)

侯口村

市物价局
县物价局(责任单位)

赵屯村

省国土厅
县科技局(责任单位)

光明村

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县审计局(责任单位)

孙老家村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工行(协助单位)
县金融办(协助单位)

油坊村

县扶贫办(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协助单位)
县党史办(协助单位)

张屯村

县地税局(责任单位)
县文明办(协助单位)
县妇联(协助单位)

朱寨村

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
县物价局(协助单位)
县编办 (协助单位)

解楼村

县经信委(责任单位)
团县委(协助单位)
县农行(协助单位)

朱庄村

县农委(责任单位)
县科协(协助单位)
县人行(协助单位)

周平庄村

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
县统战部(协助单位)
县工商联(协助单位)

马良村

县住建局(责任单位)
县宗教局(协助单位)

朱小楼村

县法院(责任单位)
县供销社(协助单位)

王集村

县公安局(责任单位)
县职教中心(协助单位)

吴寨村

县公路局(责任单位)
县农商行(协助单位)

郭张庄村

县农机局(责任单位)
县物资协会(协助单位)
县盐业公司(协助单位)

大寨村

县房管局(责任单位)
县信访局(协助单位)
县淮海村镇银行(协助单位)

三联村

县商务(招商)局(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协助单位)

陈寨村

省气象局
县广播电视台(责任单位)

王湾村

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协助单位)

梁寨村

淮北矿业集团
砀山中学(责任单位)

 

 

 

附件2

砀山县教育卫生系统帮扶非贫困村一览表

镇(园区)

非贫困村

帮扶单位

镇(园区)

非贫困村

帮扶单位

曹庄社区

曹庄学区初中、小学

陇海新村

砀山县社区服务中心

科技新村

曹庄镇卫生院

孟饭棚村

道南学区初中、小学

回民许庄村

魏庙学区初中、小学

南苑社区

薛口学区初中、小学

梨园新村

曹庄学区初中、小学

孙庄村

薛口学区初中、小学

平安集村

魏庙学区初中、小学

薛口村

薛口学区初中、小学

王明集村

程庄学区初中、小学

白蜡园村

黄河学区初中、小学

衡楼村

衡楼学区初中、小学

范集村

葛集镇卫生院

冯庄村

程庄学区初中、小学

范套村

窦集学区初中、小学

赵楼村

程庄学区初中、小学

葛集村

葛集学区初中、小学

柴市村

衡楼学区初中、小学

李安村

窦集学区初中、小学

闸口王集村

程庄学区初中、小学

毛庄寨村

红旗学区初中、小学

龙泉寺村

程庄镇卫生院

邵楼村

关帝庙学区初中、小学

周集村

衡楼学区初中、小学

汪大楼村

关帝庙镇卫生院

张暗李楼村

衡楼学区初中、小学

薛楼村

关帝庙学区初中、小学

侯楼村

李屯学区初中、小学

杨庄寨村

红旗学区初中、小学

蒋营村

王古楼学区初中、小学

赵岗村

红旗学区初中、小学

金山社区村

砀山县社区服务中心

黄集村

黄集学区初中、小学

西南门村

砀城镇卫生院

龙潭村

官庄学区初中、小学

中原社区

李屯学区初中、小学

吴集村

黄集学区初中、小学

卞楼村

赵屯镇卫生院

岳庄坝村

官庄学区初中、小学

杜阁村

杜阁学区初中、小学

秦庄社区

官庄坝镇卫生院

黄庄寨村

张新庄学区初中、小学

薛楼园区

便民村

小屯学区初中、小学

万楼村

张新庄学区初中、小学

清河村

小屯学区初中、小学

汪屯村

张新庄学区初中、小学

神湖社区

小屯学区初中、小学

张新庄村

张新庄学区初中、小学

开发区

惠民社区

范庄学区初中、小学

卞楼村

李庄镇卫生院

戴庄村

唐寨学区初中、小学

海升新村

李庄学区初中、小学

和谐村

唐寨学区初中、小学

镇东村

李庄学区初中、小学

毛堂村

文庄学区初中、小学

朱店村

李庄学区初中、小学

潘坝村

唐寨镇卫生院

礼河集村

良梨学区初中、小学
良梨中学学初中、小学

山寨村

王集学区初中、小学

马庄村

良梨镇卫生院

唐寨村

唐寨学区初中、小学

三坝集村

良梨学区初中、小学

汪庄村

文庄学区初中、小学

杨集村

良中学区初中、小学

文庄村

文庄学区初中、小学

古黄新村

权集卫生院

唐集村

文庄学区初中、小学

果园新村

大寨学区初中、小学

于集村

王集学区初中、小学

和平新村

玄庙学区初中、小学

郭程庄村

周寨学区初中、小学

红星村

大寨学区初中、小学

洪庄新村

周寨学区初中、小学

花园村

玄庙学区初中、小学

刘暗楼社区

周寨学区初中、小学

梨花村

大寨学区初中、小学

孙集村

刘新庄学区初中、小学

权集村

权集学区初中、小学

张老家村

周寨学区初中、小学

玄庙村

玄庙卫生院
玄庙学区初中、小学

周楼村

周寨镇卫生院

张庄王村

权集学区初中、小学

周寨社区

周寨学区初中、小学

邵楼村

朱楼镇卫生院

邵庄村

四新学区初中、小学

邵寨村

四新学区初中、小学

朱楼村

四新学区初中、小学

 

 


 

附件3

砀山县包村帮扶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包村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在职干部职工

人  数

 

包村名称1

     县      镇(园区)        村

单位联系电话

 

包村名称2

     县     镇(园区)        村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主要负责人

 

  务

 

联系电话

 

单位分管扶贫负责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注:1. 本表一式两份,省、市、县包村帮扶单位填写后分别交同级组织、扶贫部门。

  2. 本表“单位性质”填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人数含帮扶单位直属机构

干部职工人数。



附件4

砀山县驻村帮扶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参加工

作时间

 

政治

面貌

 

入党

时间

 

身体

状况

 

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历

 

职称

 

帮扶村名称及职务

 

帮扶村类 型

 

手机

号码

 

 

 

 

 

 

 

包村

单位

党组

(党委)

意见

 

市、县

组织、扶贫部门

意  见

 

省组织、扶贫部门

意见

 

备 注

 

注:1.“个人简历”栏从上大学时填起;

2.“帮扶村类型”栏按“贫困村”填写;

         3.“备注”栏填写包村单位的联系领导和责任处室及联系方式。



附件5

砀山县单位包村基本情况汇总表

园区)名称: _____________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序号

单位名称

包村名称

贫困户数(户)

贫困人口数(人)

村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一、省直机关单位
(无省直单位的空缺)

      
        
        
 

二、市直机关单位

      
        
        
 

三、县直机关单位

      
        
        
 

………

      
 

………

      
 

合  计

      

注:此表以为单位,由镇(园区)扶贫工作站填写。

 

附件6

 

砀山县驻村帮扶干部基本情况汇总表

 

园区)名称:_____________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帮扶村

帮扶村电话

手机号码

          
          
          
          
          
          
          
          

 

注:“帮扶村”栏按“×镇(园区×村”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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