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类促销活动渐多,电动自行车是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全县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提醒告知如下:
经营者:1.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的产品。
2.严格查验货制度,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销售,并且完整准确记好进货台账和产品出库记录。
3.严禁销售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整车出厂合格证”、未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擅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及提供非法改装业务。
消费者:1.选购合规车辆。消费者应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实体店或电商平台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并索取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核对实物与合格证是否一致。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将随车配套附件、发票、合格证、说明书、三包卡等收齐并妥善保管,发生纠纷时及时维权。
2.切勿擅自改装。切勿擅自解码限速装置、更换原装电池、改造电机功率、加装音响照明等设备;切勿加装改装车篷、车厢、鞍座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切勿将锂电池和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互改,更不能加大电池电压和容量。
3.严格规范充电。按照适配性要求,充电时应选择与蓄电池类型、电压等相适用的充电器进行充电。充电过程中,不应在蓄电池和充电器上加盖任何物品,充电器应放置在平稳的支撑物上,远离易燃物,并确保通风、散热。充电方式、充电时长应遵守产品说明书要求正确操作。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请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电动车安全全链条整治力度,严查重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