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日,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砀山县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刘升华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现如今国家愈发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且如今社会上食品安全问题屡治不绝。因此,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智慧化手段,指导督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行为,加强对食堂运行监管,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县各级各类集中用餐单位食堂100%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通过“互联网+”手段实现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运行全过程监管,督促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在阳光下运行,全面保障全县人民餐饮安全。另外,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行动,可以进一步节约工作人员的精力,能够抽出精力实现餐饮安全全链条监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7月,砀山县市场监管局着手起草关于印发《砀山县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试试方案》的通知,初稿完成后多次同相关单位单位联合开展工作,经意见征集,砀山县教育局、砀山县民政局、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均无意见,同意此《通知》签发。此《通知》于2024年8月2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大项15小项,第一项明确了指导思想,依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保障餐饮安全工作。第二条明确了工作目标,各级各类集中用餐食堂,运用“互联网+”方式,实现餐饮安全智慧化监管。第三条明确了重点任务,通过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来实现食堂食品加工全过程的公开,行政部门定期加强相关督导检查,充分发挥集中用餐食堂的智能化监管。第四条明确了工作要求,主要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强化责任,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部门之间强化联合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五、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刘升华
联系人:县市场局餐饮股股长刘升华
咨询电话:0557-227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