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砀山县教育局 砀山县公安局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砀市监办函〔2023〕39号
各镇(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农村学区、县直各学校,各派出所,县卫健委各直属机构、各医疗机构,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股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宿州市食安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
委、市市场监管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宿市监函〔2023〕128号)要求,县食安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砀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砀山县教育局
砀山县公安局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全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食安办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市食安办等五部门《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县食安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联合开展全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切实督促整改到位。围绕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重点,细致排查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人,严格考核验收,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紧盯突出问题,
严格监督执法,严厉处罚到人,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加大重大案件查办、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有效遏制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坚持压实责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承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统筹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力量,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坚持综合施策,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打好组合拳,多政策、多途径、多方式,综合发力,指导行业协会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提升社会监督效能,突出治本之策,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通过为期半年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
根据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指导有关单位制修订校园食品安全相关行业、团体、地方标准,选树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广泛开展“大培训”
1.开展全员培训。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以校园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省、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防鼠八项措施》等为重点,分别采取线上线下、以查代训、印发培训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培训。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自行组织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县食安办要对包保干部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确保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食安办、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宣传警示。通过会议、文件、明白纸、一封信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对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开展警示教育和提示提醒,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公开承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并将承诺书张贴在公示栏等醒目位置。监督其将承诺事项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内容,并作为日常监管、包保督导重点,严格监督管理检查。(食安办、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
4.突出排查重点。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标准规范提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验收、食品留样等相关制度要求;加工操作过程是否规范;校园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餐用具清洗消毒、防鼠(虫)“三防”等设施设备是否满足需求;是否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场所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等;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与学校依法签订合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教育局、卫健委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丰富排查手段。针对盲点、堵点、风险点,特别是排查带有行业共性的风险隐患,对辖区内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全覆盖排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下沉式”暗访等方式,对投诉举报较多、近年来被查处和问题多发的学校食堂,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开学期间,县级联合暗访组每周下沉式暗访不少于1次。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可视化系统,每周开展日常网上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切实提高检查精准度。(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严格春季开学排查。寒假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要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隐患问题清单,以乡镇为单位于寒假放假前上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和县市场监管局;利用寒假期间,对照隐患问题清单,春季开学前完成所有隐患问题整治,并将隐患问题整改清单,以乡镇为单位于春季开学前上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和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春季开学后,以“五个全覆盖”和“五个到位”要求(即做到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包保督导和培训考核全覆盖,以及风险排查、记录核查、问题反馈、现场考核和督促整改到位),对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对不合格食品原料的清零、清库,以及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保洁等“三清”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教育局、卫健委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手段,广泛宣传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大整治”
8.整治风险隐患。督促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对照风险隐患清单,立即整改排查出来的问题,县级联合检查组要开展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实行闭环管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解决问题的同时,必须有效破解内在隐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坚决压实属地责任和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实行周督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推动整治高效开展。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清零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和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整治违规承包经营行为。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严格招投标程序,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教育局负责)
10.严查重处违法行为。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教不改、故意逃避监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等不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处罚到人。要紧密结合“昆仑”专项行动、“冬季攻势”严打食品犯罪,畅通信息交流,强化区域协作和行刑衔接,对涉嫌校园食品安全犯罪的,一律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力争集中侦破一批典型案件,协同整治一批问题隐患。集中发布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开展“大落实”
1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园长)担任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建立完善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取承包经营的学校按规定落实“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教育局、卫健委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鼓励引导对校内经营主体实行整体包保、集中督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现场督导,重要节假日、开学季、中高考期间增加督导频次。督导时应对照任务清单逐项开展督导,并将防鼠等环境卫生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舆情时,应靠前指挥,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食安办负责)
13.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教育局负责)
14.严格落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格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准入,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强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市场监管局负责)
15.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根据新修订的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严格许可准入和现场审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食安办牵头负责)
三、建立四项机制
(一)建账销号机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梳理提炼全县校园食品安全共性问题及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指导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做到逐项对账销号,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二)会商调度机制。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定期组织召开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商调度会,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调度,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商调度,督导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扎实开展。
(三)约谈通报机制。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食安委《安徽省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规定》,视情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明显滞后、组织领导不力的各镇(园区)食安办及责任所在地镇(园区)政府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各有关部门对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的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进行通报,并视情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行纪衔接机制。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应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接,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甄别,对于表面是业务问题,但背后存在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按照规定予以移送。
四、方法步骤
(一)细化实施方案(2023年12月底前)
县食安办会同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组建全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级工作专班),统筹部署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明确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对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制定本辖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并上报市级工作专班。
(二)开展集中整治(2023年12月下旬—2024年4月中旬)
第一阶段:自查整治(2023 年 12 月中旬—2024 年 3 月中旬)。按照县级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组织本区域全部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集中监督检查,深入核查违法违规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利用寒假期间,加大资金投入,对学校食堂功能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与就餐人数不匹配进行改造升级。
第二阶段:互查整治(2024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成立互查工作组,互查工作组按照互查整治方案,分区域开展互查。互查组长由县市场监管或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加强考核督导(2023年12月下旬—2024年5月)
各镇(园区)要围绕摸清底数、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制定考核验收办法,上报县级工作专班备案后,对本辖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县食安办会同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成立抽查工作组,对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工作抽查。对于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考核验收未通过的,要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方式加大整改力度。
(四)完善制度机制(2024年4月—6月)
各镇(园区)要对照相关清单、台账,指导基层稳妥有序完成任务,梳理总结本辖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形成一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向县级工作专班报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书面总结。县级各有关部门及时汇总情况,分别形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同时就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标准提出意见建议,县级食安办汇总形成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敢于动真碰硬,把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任务台账,明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广泛收集线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县市场监管局开通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县级工作专班要将线索处置情况报市级工作专班。
(四)加强协调督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分类指导、挂牌督办,督促各地加强行业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级工作专班应于每月23日前报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见附件),不定期报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制度文件。县级工作专班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前,向市级工作专班上报本辖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办法;于2024年4月13日前,上报互查整治报告;于2024年5月13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其他有关需上报的材料和上报时间见附件。
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刘升华
联系电话:18726360168
电子邮箱:1426823101@qq.com
县教育局联系人:胡宜挺
联系电话:13355579807
县公安局联系人:黄旭杰
联系电话:13855788039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王克军
联系电话:17557076899
附件:《关于报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材料的通知》
附件:
关于报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有关材料的通知
为有序推我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联系人,并于 12 月 30 日前反馈相关信息(附件 1)。
二、县级工作专班于 12 月 30 日前开通专门的举报邮箱、电话,上报市局汇总后在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渠道统一发布。
三、自 2024 年 1 月起,每月 13日前报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ExceI 板本(附件2)。
四、制定本县预期成果清单,2024 年 1月 3 日前反馈,并于每月 13日前更新后续报。
五、本次专项行动要围绕重点问题,在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承包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改,自查、互查内容可参考但不局限于排查工作清单(附件 4)。同时县工作专班在辖区内自查整治和各镇(园区)自查整治结束后,向市局报送工作总结(互查整治报告)、排查整治问题清单(附件 5)。
六、县工作专班于 12 月 30 日前向市局报送砀山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推进情况和本级工作方案(PDF板本)。
七、县工作专班要注重创新、提炼和总结,把运用在基层一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动态及时报送市级专班(每周报送不少于 1 次),市级工作专班将编印专项工作简报。
八、自 2024 年 1 月起,县工作专班每月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交流典型经验,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24 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全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类报送材料请按时间要求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并及时反馈市局专班。
联系人:刘升华 联系电话:18726360168
1.工作专班联络表
2.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3.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预期成果清单
4.排查工作清单
5.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附件1
工作专班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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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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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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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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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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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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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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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具体项目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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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 监管 执法 |
典型案例曝光(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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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案件查办(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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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惩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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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监督检查(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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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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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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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校外供餐单位(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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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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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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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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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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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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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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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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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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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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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指导案例等执法标准措施(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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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制度 机制 建设 |
成立工作专班(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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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出台制度文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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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省市层面出台制度文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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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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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省市层面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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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 标准 规范 |
制修订国家标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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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地方标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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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团体标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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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紧 压实 责任 |
国家层面出台落实相关责任的指导性文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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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省市层面出台落实相关责任的指导性文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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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行业 自律 |
国家级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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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省市级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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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 宣传 实效 |
各类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进行宣传报道(篇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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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重点宣传活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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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手册、海报、图解、视频等宣传产品(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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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覆盖人群(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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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及宣传产品浏览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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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 能力 培训 |
培训监管人员(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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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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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食品安全员(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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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校长(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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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餐饮服务作业人员(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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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包保干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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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培训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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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题培训班(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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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预期成果清单
截至目前,预期成果清单共6类,合计X项。其中制度机制建设共X项,目前已出台X项,X项由市场监管部门制定,X项由教育部门制定,其余为部门联合制定。
一、强化监管执法(4项)
(一)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1)
(二)开展执法稽查及培训情况统计表(附表2)
(三)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
(四)集中查办的重大案件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X项)
市场监管部门
(一)XX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责任人:**市市场监管局***)
(二)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计划2024年3月下旬出台)(责任人:**市市场监管局***)
(三)XX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指导意见》(计划2024年4月中旬出台)(责任人:**市市场监管局***)
(四)XX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学校食堂推行色标管理和现场管理的通知》(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责任人:**市市场监管局***)
(五)XX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学校食堂推行食品安全风险智治分类管理的通知》(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
教育部门……
……
部门联合
(一)XX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的通知》(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二)XX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合规经营指南(2023版)》(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
三、完善标准规范(X项)
国家标准
(一)市场监管总局……
(二)教育部……
地方标准
市场监管部门
(一)印发《XX省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管理规范》(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二)印发《XX省校园食材配送服务规范》(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三)印发《XX省餐饮服务鼠害防制工作指南》(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四)印发《XX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智能视频监控设施建设规范》(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
教育部门
(一)印发《XX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
团体标准
……
四、压紧压实责任(X项)
(一)XX市市场监管局《企业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模板)》(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二)XX市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校外供餐单位、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行政约谈会的通知》(计划2024年6月前出台)
……
五、加强行业自律(X项)
(一)省XX协会发布公开倡议
(二)XX市连锁经营协会制定行业公约
(三)XX市烹饪协会……
……
六、提升宣传实效(案件曝光实效)(X项)
(一)组织地方媒体发布
通过业务条线,协调各地报刊、网站、广播、电视、新媒体、客户端等主流平台发布。
(二)协调社会媒体发布
协调抖音、快手、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商业平台网站给予流量支持,加大对曝光案件信息的推送力度。
附表1
(一)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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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 |
开展监督 检查 (人次) |
监督检查 学校食堂 (家次) |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 (家次) |
监督检查 校外供餐单位 (家次) |
约谈单位 (家) |
发现存在的问题 (个) |
整改问题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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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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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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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蚌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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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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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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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淮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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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铜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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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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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黄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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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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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阜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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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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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六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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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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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亳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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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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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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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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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二)开展执法稽查及培训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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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份 |
执法稽查工作情况 |
培训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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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办违法案件(件) |
责令整改(家) |
责令停产停业(家) |
吊销许可证(家) |
取缔无证经营(家) |
罚没金额(万元) |
移送司法机关(件)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家) |
发布指导案例等执法标准措施(个) |
违法人员惩治(人) |
培训监管人员(名) |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名) |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员(名) |
培训校长(名) |
培训学校餐饮服务作业人员(名) |
培训包保干部(名) |
发放培训材料(份) |
组织专题培训班(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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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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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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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蚌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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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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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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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淮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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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铜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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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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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黄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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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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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阜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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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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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六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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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亳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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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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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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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
学校排查清单
地市: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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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检查要点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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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本信息 |
名 称: 地 址: 食堂数量: 供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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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干部责任落实情况 |
1.基本信息 包保等级: 包保干部姓名: 包保干部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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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了解包保主体基本情况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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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按规定开展包保督导 □是 □否 督导时间: 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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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1.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是 □否 是否配备食品安全员 □是 □否 如配备,配备食品安全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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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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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长(园长)是否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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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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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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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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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意见、建议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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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情况 |
1.学校食堂是否为承包经营 □是 □否 是否依法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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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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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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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等行为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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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建立餐饮服务管理企业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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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包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 承包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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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情况 |
1.是否定期开展食堂内外环境鼠害消杀 □是 □否 是否有消杀记录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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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堂建筑结构是否能够有效防止鼠类等有害生物侵入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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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基本情况 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鼠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检查防鼠板、通风口、下水道出入口、暖气等各种管线与外界相通的墙壁缝隙等,检查天花板吊顶是否完整,食堂外是否有食饵站等灭鼠设施) □是 □否 检查炖煮、卤制食品容器是否配备防鼠网罩临时防护设备,周边1米内是否存在便于鼠类通过的设施设备(非强制性要求) □是 □否 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蝇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检查灭蝇灯类型、悬挂位置,防蝇帘、风幕机等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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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情况 |
1.采购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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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贮存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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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工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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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送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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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餐用具清洗消毒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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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
1.是否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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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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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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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每学期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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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到家长学生投诉举报,是否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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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是否会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或进行行政处罚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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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 |
1.是否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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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评价考核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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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联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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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是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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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
校外供餐单位排查清单
地市: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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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检查要点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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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名 称: 地 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实际经营场所地址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是 □否 供应食堂数量: 供餐人数: 最大供餐能力(份/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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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干部责任落实情况 |
1.基本信息 包保等级: 包保干部姓名: 包保干部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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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了解包保主体基本情况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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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按规定开展包保督导 □是 □否 督导时间: 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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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1.是否与学校签订合法、有效的供餐合同(协议)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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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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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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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是 □否 是否配备食品安全员 □是 □否 如配备,配备食品安全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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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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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情况 |
1.是否定期开展内外环境鼠害消杀 □是 □否 是否有消杀记录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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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筑结构是否能够有效防止鼠类等有害生物侵入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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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基本情况 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鼠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检查防鼠板、通风口、下水道出入口、暖气等各种管线与外界相通的墙壁缝隙等,检查天花板吊顶是否完整,食堂外是否有食饵站等灭鼠设施) □是 □否 检查炖煮、卤制食品容器是否配备防鼠网罩临时防护设备,周边1米内是否存在便于鼠类通过的设施设备(非强制性要求) □是 □否 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蝇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检查灭蝇灯类型、悬挂位置,防蝇帘、风幕机等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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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情况 |
1.采购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
2.贮存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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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工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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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送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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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餐用具清洗消毒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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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
1.是否建立供餐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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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是否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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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是否对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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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是否每学期会同教育部门对校外供餐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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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接到家长学生投诉举报,是否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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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是否会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或进行行政处罚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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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3
承包学校食堂企业排查清单
地市: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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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检查要点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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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名 称: 地 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与注册地址一致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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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地是否是承包企业总部 □是 □否 若不是,总部所在地位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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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学校食堂情况 |
1.承包学校食堂数量: 其中本省份: 家 涉及 所高校 食堂 (如承包1家以上学校食堂,应附承包学校食堂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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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参与过本省份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改造 □是 □否 其中涉及本省份: 所高校 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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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本省份学校食堂中,是否存在分包行为 □是 □否 在本省份学校食堂中,是否存在转包行为 □是 □否 (如存在分包、转包行为的,应附分包、转包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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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1
自查整治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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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整治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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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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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自查整治主体 |
自查整治日期 |
自查整治问题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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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A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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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进出通道没有防鼠板; 2.没有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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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工作专班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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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
互查整治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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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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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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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互查整治主体 |
互查整治日期 |
互查整治问题 |
图片资料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及职务 |
|
|
例如:A学校 |
|
1.货物进出通道没有防鼠板; 2.没有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
(请附照片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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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查工作组组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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