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消协“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要求,砀山县消保委向全县消费者或维权志愿者征集经营者“强制关注公众号”的线索。
线索征集内容:
1、在点餐、停车场收费、开具发票等消费环节,经营者没有安排人工服务,只提供自助扫码服务。
2、经营者以优化服务体验、提供会员折扣等名义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成为会员。如消费者拒绝,则无法下单或反复出现弹窗申请,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
3、在堂食或上门自提服务中,经营者以选择附近门店等理由,要求消费者提供精准位置信息,如消费者拒绝,则无法下单或频繁出现弹窗,且限制消费者自选门店。
4、首次扫码服务时,消费者没有收到经营者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的隐私政策。经营者APP或小程序未设置“同意”或“拒绝”选项,默认消费者允许提供个人信息。
5、扫码服务时,出现“微信一键登录”获取昵称和头像,“微信手机号一键登录”获取手机号等弹窗提示,如果消费者拒绝授权,则无法下单。
6、强制关注公众号方面,其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请广大消费者或维权志愿者将相关证据,包括不限于商家店面照片、商家地址、问题截图或录屏等发送至消保委邮箱674312773@qq.com;联系电话:0557-2279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