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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示】砀山县金磨郎五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文章来源: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7-1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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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砀市监罚字[2023]13068号 砀山县金磨郎五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砀山县金磨郎五谷食品有限公司 91341321MA2MU5RXX2 信辉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2.罚款3000元。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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