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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示】砀山县张昭超市经营超过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违法案

文章来源: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2-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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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砀山县开发区所案件信息公示                  2023年2月24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砀市监处罚〔2022〕1635号 砀山县张昭超市经营超过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违法案 砀山县张昭超市 张连杰 当事人经营超过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1、没收3袋涉诉食品(美食源白冰糖)及违法所得3.5元;

2、罚款996.5元。。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地址: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路支行,帐号:20000135828710300000018。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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