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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示】砀山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11月行政处罚结果

文章来源: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2-0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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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违法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砀市监处罚〔2021〕1446号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备案案 砀山县杜轩眼镜店 92341321MA8N28D590 杜轩 砀山县杜轩眼镜店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烫熨治疗贴数量4盒,货值金额60元)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三)项:1.没收违法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烫熨治疗贴4盒;2.并处以罚款10000.00元。 自动履行,2021年11月22日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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