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我局就《砀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了7家单位意见,其中无意见7家,有意见0家:
无意见7家: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文旅体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有意见1家: 县财政局
其中:县财政局提出意见1条,未采纳。
建议将 “县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三个” 修改为 “每次不超过两个” ,我局未采纳,理由为 县政府质量奖由原来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三家修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三家,评选家数太少不利于下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 。
2021年9月3日,我局在政府网站就《砀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天数为30天,截至2021年10月8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0条。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