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办法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定于2018年9月7日上午9点在县物价局三楼会议室举行“核定我县新能源公交车票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关于核定我县新能源公交车票价听证方案
二、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
新能源公交车票价实行季节性票价。新能源公交车无空调,采用柴油锅炉取暖,冬季从12月1日至次年2月末3个月开启暖气,公交车票价为2元/人·次,其他时间为1元/人·次,因气温变化,公交车要合理开放关闭暖气,保持车厢内气温舒适。现役军人(含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身高1.2米(含1.2米)免费乘车。
方案二
新能源公交车票价实行单一票价,在县城规定线路内不分里程远近、不分季节票价统一为1.5元/人·次。现役军人(含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身高1.2米(含1.2米)免费乘车。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10名
卢惠敏、王桂芹、王峰、刘科学、陆建新、黄建廷、尚伟、邵新建、杨志伟、耿士垒。
(二)经营者2名
郭绍卫、闫书涛。
(三)利益相关者2名
刘会、张喜华。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制办、财政局各1名
孙艳、马东凌、臧媛玲、张进忠。
(五)听证人8名
曹海峰 县物价局局长
赵 健 县物价局副局长
宋善良 县物价局副主任科员
李心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猛 县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王 琳 县物价局服务价格股股长
张久存 县物价局成本队副队长
陈洪玲 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特此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