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经依法审核确认,现将《砀山县13个乡镇行政执法委托书》予以公布。
附件:砀山县13个乡镇行政执法委托书.rar
砀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