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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编辑:数据局 文章来源: 砀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3-1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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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残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0〕199号)、《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国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残联[2021]26号)有关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7日-2024年3月21日

公示期间,用人单位如有证据证明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县残联提出异议申请,县残联在接到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向提出异议申请的用人单位进行书面答复。

联系电话:0557-8028008

电子邮箱:175815554@qq.com

附表:附件:砀山县2024年审核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xlsx

砀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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