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程序
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招聘(计划)岗位信息将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后续相关环节信息均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砀山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9人(见附件1、砀山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为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限砀山县户籍”指2024年11月1日前为砀山县户籍的人员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1.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dangshan.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正确填写《砀山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可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19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1月20日17:00前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2日8:00至17:00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1日8: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其档案存放所在单位等相关材料证明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若发现相关资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对于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2名考生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二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1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及相关网站查询、查阅。
十二、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砀山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咨询电话:0557-8095278、8025196(砀山县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0557-2250993(县卫健委人事科)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砀山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xls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