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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公告

编辑:数据局 文章来源: 砀山县委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3-1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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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3月10日至5月20日对砀山县党委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砀山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视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结合被巡视地区规律特点,聚焦被巡视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砀山县砀城镇滨湖路300号东湖湾大酒店西门信访接待室;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宿州市A009邮政信箱;

(三)联系信箱:

1.砀山县砀城镇滨湖路300号东湖湾大酒店信访接待室门口;

2.砀山县砀城镇砀郡路398号县政府大门西侧;

3.砀山县砀城镇人民东路汽博城7栋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

4.砀山县砀城镇滨湖路385号安徽格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东门(省委第十巡视组信访接待登记处);

(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十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7-2393191;手机:19556521610(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1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巡视组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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