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第一季度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砀山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战,努力以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水污染治理方面
现状:我县共有国考断面2个,分别为王引河固口闸位于薛楼园区利民河跨界处、黄河故道皖苏省界位于黄河故道跨界处。省考断面1个,为复新河丰县华楼桥上游位于复新河跨界处,市考断面1个,位于薛楼园区大沙河范集桥。2026年度我县国控断面王引河固口闸水质均值为Ⅳ类、黄河故道皖苏省界水质均值为Ⅲ类,均达到考核目标;省考断面复新河丰县华楼桥上游水质均值为Ⅲ类,达到考核目标。市考断面水质均值为Ⅳ类,达到考核目标。
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查监管。今年以来我县收到市环委办交办水污染防治问题18个,目前完成10个,剩余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共出动巡查人员140人次,发现问题84处。主要为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水草枯死腐烂、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垃圾漂浮或堆积等问题。环委办就水污染防治问题交办问题18个,整改完成12个。
二是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我县南四湖流域排查出入河排污口103个,目前已完成整治。积极谋划解决城区雨污混流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着重解决污染源头问题。
三是加快补齐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污水处理厂方面:正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已进入试运行。高铁新区污水处理厂已完工通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已完工验收,目前正常运行中。管网改造方面: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基本完工;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约96%,雨水管道完成5457米,污水管道完成9267米。
四是加密河流水质预警监测。根据我县考核断面和河流基本情况,制定了跨界河流考核办法,选取29个跨界河流断面,对涉及镇园区、城管局进行水质考核。同时选取断面汇水范围上游20个重要河流节点,河流交汇处,汛期增加取水检测频次,预警防范水污染问题,为溯源排查提供数据支撑。
五是注重系统治污,推进工程进展。小神湖人工湿地项目运维方面已进行水草补种,水生植物已重新生长,目前水质改善明显。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80%,主河道主体施工内容完成,预计2026年6月份全部完成。
存在问题: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混流、直排问题依然存在;污水处理厂扩建期间应对旺季进水冲击能力不足,硬件保障仍需加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不足,汛期污染集中入河现象时有发生。流域统筹、城乡协同治理格局尚不完善,源头防控和过程拦截能力偏弱,系统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下步打算:一是聚焦目标,精准发力,保障断面年度目标完成。加强国省考断面周围精细化管理,加强断面汇水范围内污染隐患的排查整治,分批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保障水质持续改善。
二是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城管、住建、气象等部门工作协同,尽快清理闸前、河沟、管网等边角存污,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清河行动,确保汛期不再出现突发水污染事件。
三是开展跨界水体区域联防联控。深化与夏邑、永城、丰县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共同开展跨界河流联合执法检查动作,解决巴清河、王引河、复新河等跨界河流沿线污染问题。
四是加快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进度,补齐短板。加快推进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解决雨污管网错接、漏接问题;重点关注高铁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正源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运行效果,消纳城区污水,提升入河水质;盯紧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严防接下来的水果加工旺季期间出现进水浓度超标问题。
五是压实属地污染防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成效。优化问题整改工作闭环机制,将问题整改纳入年度考核,提高问题销号验收标准,确保问题改到底、不反弹。
二、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现状:2026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95,四县一区排名第1;PM2.5浓度为59 μg/m3,同比下降1.7%,四县一区排名第1,皖北18县排名第6,全省59县排名第47。
PM10浓度为93 μg/m3,同比下降2.1%,四县一区排名第4,皖北18县排名第11,全省59县排名第52。
O3-8H浓度为132 μg/m3,同比上升4.8%,四县一区排名第5,皖北18县排名第16,全省59县排名第55。
优良天数共45天,排名第1,优良率为50%(2026年3月1日起实行新标,PM2.5超过60 μg/m3即为轻度污染天,PM10超过120 μg/m3即为轻度污染天),同比下降17.78个百分点。
主要做法:一是精准施策,强力攻坚臭氧污染。强化洒水降温抑尘。 环卫所每日8时至18时,对城区主次干道及站点周边道路加密洒水、雾炮作业频次,有效降温抑尘。严管工业源排放。 组织开展涉VOCs、NOx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废气治理设施高效运行,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严控移动源污染。交警、交通部门联合在重点路段及站点周边,加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路检路查力度,严查尾气超标排放。
二是源头管控,狠抓扬尘污染治理。严格工地扬尘管理。 住建局、城管局加强巡查,督促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重点整治裸土未覆盖、建筑垃圾露天堆放、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实施道路深度保洁。在常规保洁基础上,环卫所重点加强对非机动车道、背街小巷及工地周边易积尘路段的清扫冲洗。
三是综合整治,加强餐饮油烟及禁烧管控。遏制露天焚烧。 各镇(园区)加强田间地头巡查,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规范餐饮油烟排放。城管局加大餐饮单位(特别是站点周边)检查力度,严查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及清洗情况,杜绝油烟直排。
四是数据驱动,强化乡镇站点溯源整改。各乡镇密切关注辖区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变化,对排名落后、指标偏高站点迅速开展周边溯源排查,聚焦施工扬尘、道路保洁、露天焚烧、企业排放等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确保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存在问题:一是臭氧污染治理压力依然较大。一季度以来,臭氧浓度上升趋势明显,前体物VOCs、NOx排放基数较大,部分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移动源尾气排放监管仍存在盲区,洒水雾炮作业受天气、路况等因素影响,降温抑尘效果持续性不足。 二是扬尘污染反弹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裸土未覆盖、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时有反复;非机动车道、背街小巷等薄弱区域保洁频次和力度仍需加强,遇大风干燥天气,颗粒物浓度易出现短时攀升。 三是面源污染管控存在薄弱环节。露天焚烧行为偶有发生,部分镇(园区)巡查力度不够均衡;餐饮油烟净化设施“装了不用、用了不洗”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站点周边部分小餐饮单位监管难度较大。 四是乡镇站点溯源不够深入。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未覆盖我县全部乡镇,故部分乡镇对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敏感性不足、重视程度不高,溯源排查不够深入,进而会影响省控站点数据。
下步打算:一是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臭氧攻坚。继续保持洒水雾炮作业频次,优化作业时段和路线,提升降温抑尘效果;加大对涉VOCs、NOx企业执法检查力度,推动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深化移动源路检路查,严查尾气超标排放,切实压降前体物浓度。
二是严管严控,巩固扬尘治理成效。住建、城管部门加密工地巡查频次,对“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的依法停工整改;环卫所延伸深度保洁范围,将非机动车道、背街小巷及工地周边纳入重点管控清单,强化冲洗作业。
三是补齐短板,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各镇(园区)落实网格化巡查责任,对露天焚烧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城管局开展站点周边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对净化设施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或未定期清洗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
四是闭环管理,提升乡镇站点溯源实效。对现有乡镇站点由各乡镇安排专人盯守辖区站点数据,对异常高值做到及时处理和反馈;每月对站点数据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持续落后、整改不力的乡镇,提请约谈。
三、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现状: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无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安全利用率100%。
主要做法: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土壤、地下水监测。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监管,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快建设危废集中处置设施,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对全县16个镇(园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土壤污染行为,并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土壤安全。已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取样调查,目前已完成调查工作。黑臭水体治理方面,2026年确定治理的84个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目前已完成23个完成。
存在问题: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存在短板,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任务艰巨。对“一住两公”地块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时,土地使用权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单位对地块是否需要开展该项工作判定意见不统一。危险废物产生点多面广,处理能力不足,工业污泥处理困难、利用率低。畜禽养殖粪污整治有差距,有些小型养殖场以及零散养殖户缺乏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农业废弃物回收不到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不完善,涉重金属企业、“散乱污”企业存在固废、危险废物倾倒风险。县域内4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体系不完备,管理体制不健全,违法建设、违法经营项目问题存量较多。
下步打算: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土壤污染隐患,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一住两公”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监督管理,避免违规开发利用。二是结合农业农村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截污清淤,不断提升治理成效。持续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确保实现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目标。三是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严厉打击外来固废倾倒、跨境非法转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监管,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开展燃油机动车、电瓶车拆解维修、农机维修等专项整治,规范废弃油品、废弃电池等安全处置。四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年行动,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压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强化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持续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四、关于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
现状:截至2026年4月20日,我县应于2026年内完成销号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计133个(动态)。经过各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完成销号78个,整体销号率为58.6%。尚未完成销号的55个问题中,需于2026年6月底前销号22个(含正在公示的5个),需于9月底前销号的4个,需于12月底前销号29个。
存在问题:一是排查题不深入。各镇(园区)、县直相关部门未能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自主排查问题不深入,普遍存有不愿自曝家丑的抵触情绪,尽管报送排查问题数量在全市居于中上游,但是问题质量普遍不高,普遍避重就轻,拿一些能够立行立改的小问题充数,甚至把早已完成整改的小问题拿来充数,存在较为严重的敷衍应付现象。
二是整改质量不够高。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与中央、省、市要求还存在差距,一些问题看似面上已整改完成,问题产生的根源深挖不够,举一反三不够,导致整改质量不高,存在回潮反弹风险。县直部门业务指导不及时、不到位,整改、验收、核查两张皮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工作成效不够稳。各镇(园区)、县直相关单位普遍习惯于被动开展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性,重整改销号、轻后期监管,部分问题销号后出现反弹。问题整改成效得不到持续巩固,容易出现回潮反弹。例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问题、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扬尘问题、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畜禽养殖、垃圾秸秆等污染水体)等,在各级督查、检查中较为常见,反映出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存在缺失。
下步打算: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一事一档”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高标准、严要求,集中力量攻坚,在问题整改上达到新质效。加强工作统筹,将调度如期整改销号和防范销号后回潮反弹贯彻于大排查大整治的全过程,同步开展防逾期销号、防回潮反弹、防监管缺失等重点工作。
二是实施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建立完善“问题发现-整改-再发现-再整改”机制,对未销号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销号;对已销号问题加强监管,严防“回潮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对历次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具体点位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对排查出的同类问题,严格对照整改要求,集中力量,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和后督查力度,强化督查调度和责任追究,深入排查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坚持整改、处罚、问责三同步,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工作要求,严格落实 “一次交办、二次通报、三次约谈、四次问责”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细化措施,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合力做好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实现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2024年10月22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在薛楼板材加工园实地督察,发现22家板材加工企业多数存在废气收集不到位、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锅炉冒黑烟问题,随后作为负面典型案例被央视曝光,问题极为严重,教训极为深刻。薛楼园区痛定思痛,坚决整改,第一时间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每个企业明确一名干部包保,多次召集会议,统一思想、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方案,开展入企走访,强化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转变思想,从“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从消极被动整改转变为积极主动整改。
(二)压实责任,全面梳理系统整改。10月23日起,薛楼园区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以及第三方公司对辖区内所有涉气企业进行全覆盖核查,共排查出类似问题143个,目前除5家企业停产拆除外,其余企业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在此基础上,同时咨询环保领域相关人员,聚焦问题制订园区整改提升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企业根据整体方案均已制订了“一企一策”方案,按照此方案,在设施升级与能源替代方面,园区剩余17家涉气企业中(原22家企业中已有5家停产搬迁),12家已实现集中供热,2家正在准备铺设管道;其余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企业中,3家已更换为新能源锅炉。此外,针对热压工序废气问题,已有9家企业完成后端二级水喷淋塔改造,剩余8家的提升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17家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和热压设备已安装“振动监测”,有效杜绝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该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三)以改促进,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园区在市、县生态环境分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边改边学边管,借鉴外地和本市同行的先进经验,正在开展活性炭一码通云服务,实时在线监测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加快谋划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行喷淋塔水处理装置,安装红外线自动报警,通过一系列手段,加强对企业的有效监管,提升环境治理的综合水平。
公安备案:皖公网安备341321020001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