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砀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了2026年第一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城区:共监测6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为:砀山碧桂园小区1期南门东侧孙梦琪家、砀山古城幸福里小区5栋102赵强家、砀山旭日尚城小区南门东侧俊恩超市、砀山璞悦砀山小区110号温慧侠家、砀山恒大林溪郡小区887号董畅家、砀山温馨家园小区南门鑫源超市。乡镇:共设置13个监测点,监测13份用户水龙头水样,覆盖13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为:玄庙镇张王庄村范庄刘洪莉家、官庄坝镇孙楼村孙飞家、赵屯镇吕集村村委会、曹庄镇科技新村村委会、周寨镇刘暗楼村老刘家凉皮店、葛集镇毛雷庄村高寨庄高云龙家、砀城镇西南门村李永齐家、李庄镇李园新村村委、良梨镇良梨加油站、唐寨镇西门街欧占立家、程庄镇程庄街王佳家、朱楼镇梁寨村单城里家、关帝庙镇便民社区陈夫峰家。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1.检测指标∶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氟化物、总硬度、铁、锰、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砷、汞、镉、铝、氰化物、氨、铅、铜、锌、铬、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氯酸盐、亚氯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消毒剂指标(二氧化氯或余氯)。
2.判定标准∶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城区:监测水样6份,达标6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乡镇:监测水样13份,达标13份,水样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