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和就业援助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
1、勤杂工1名;
2、保安1名。
二、招聘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1、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目前仍未就业,在安徽智慧就业系统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状态为有效状态;
2、已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登记或劳动用工备案1年内再次失业的,已再次办理失业登记,在安徽智慧就业系统内的失业登记状态为有效状态。
3、已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登记或用工备案超过1年的,已再次失业登记,并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在安徽智慧就业系统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状态为有效状态。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失业登记前存在工商登记信息,担任企业法人或股东,失业登记后注销的;
2、失业登记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期间进行工商登记,担任企业法人或股东的;
3、失业登记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期间存在就业登记信息或单位参保缴费信息的;
4、失业登记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期间,已在应聘单位就业的。
三、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安置人员不低于砀山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另外,给予安置人员岗位补贴。
四、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12月19日前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向县人社局就业股提交报名申请。
2、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就业股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察面谈。通过组织供需见面会,或直接为用人单位推荐人选,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确定拟聘用人员。
4、聘用。各用人单位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援助对象”模块提交认定申请,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就业股备案。
5、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用工备案。
联系电话:8022039
报名地址:砀山县人社局就业股317室
附件:1.砀山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2.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
砀山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