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培育对象应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
2、补贴标准:补助资金按常设任务不高于3200元/人、县级专题班不高于4900元/人的标准测算。
3、申请程序:培育对象遴选,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4、申请材料:培训对象填报申请表。
5、咨询电话:05578095629。
6、受理单位: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7、办理时限:2025.12.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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